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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水泥业重组要防止国资流失

更新日期: 2007年11月20日 来源: 产业时报 【字体:

    在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政府的扶持下,以央企、地方国企、外资为主导力量的水泥行业新一轮重组整合正在全速推进,这一方面促进了行业集中度提高和资源配置走向优化,另一方面也产生了国资贱卖、民企高卖等隐患。对此,国家发改委日前指出,水泥行业的企业在重组过程中,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国家发改委是在其网站上刊发的《我国水泥行业重组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中作出上述表述的。国家发改委在文中指出,外资、民营企业通过收购企业股权,存在国有资产贱卖问题。国有企业收购民营企业也同样存在高买的问题。这些问题假如不建立约束核准机制,不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还会滋生腐败。

    不过国家发改委在文中并未列出具体的案例,此前也鲜有水泥企业国资贱卖或民企高卖案例被公开披露。

    今年以来,国内水泥行业的兼并重组掀起新一轮高潮,以中国建材集团和中国中材集团为代表的中心企业,以海螺集团、冀东水泥(18.60,-1.05,-5.34%)为代表的地方国企,以及以美国高盛、KKR为代表的外资都在通过收购、兼并等手段加速扩张,民营水泥企业成为最主要的并购对象。业内人士指出,随着可被并购的优质产业资源逐步减少,以及国内股市的持续飙升,水泥业的并购成本明显增加,整合难度也有所加大。

    由于内外资水泥企业在重组并购中采用了不同的估值标准及交易结构,且细节通常不对外公开,因此外界难以判定交易过程中是否存在国资流失、民企高卖等现象。国家发改委建议,对协议收购和股权收购建立统一的评价体系,避免水泥企业被大规模廉价并购现象或者是国有企业高价收购民营企业的现象发生。企业并购,应由中介机构评估,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后,并购协议才能生效。

    国家发改委同时指出,要严格执行水泥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加强对水泥行业的宏观指导和调控,以优化地区布局和结构调整为重点,控制总量,保护环境,防止区域恶性竞争。同时,研究解决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发展及购并所需资金融资的机制问题,使国内大型企业集团能够在国内水泥工业发展上与跨国集团全面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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