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散装水泥工作抓《条例》促全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06年12月05日

      不久前,在《邯郸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一年之际,该市在人民广场举行了隆重的宣传活动。邯郸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市民们纷纷驻足观看,成为一道引人注目的风景线。近日,记者从该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获悉,在《条例》推动下,散装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令人振奋。

    散装使用量增加,设施建设加快。 

    《条例》作为河北省第一部、全国第三部有关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于200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邯郸市散装水泥及预拌商品混凝土工作起到了巨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预计到今年年底,邯郸市散装量将突破110万吨,创历史新高;散装水泥使用量将达到120万吨,同比增长50%,城区散装水泥使用率超过70%,进入全国“双百”先进行列;预拌混凝土供应量将完成80万立方米,同比增长60%.另外,受政策引导和市场拉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设施建设发展迅速,全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也由2005年的5家增加到现在的10家,并且向着大型化和连锁经营发展,目前供应能力达到300万立方米,同比提高了两倍,已完全可以满足城区建设需要。今年邯郸市涉县新上了120万吨粉磨站,为其混凝土搅拌站配套。

    全市散装水泥专用车新增加20辆,混凝土搅拌车50辆,其他散装水泥专用设施也都有大幅度增加,年散装水泥综合配套能力达300万吨,增强了发展散装水泥的实力。散装事业的发展还带动了专用车制造、运输业等相关产业的兴旺发展。

      依法行政渠道畅通,资金收缴步入规范。

      推广散装水泥是节能环保、促进水泥工业可持续发展的具体体现,但过去仅依靠有关部门的文件征收散装专项资金,遇到阻力很大,经常是一个建设项目要到工地追缴10余趟。邯郸市散办负责人介绍:《条例》的实施使征收工作依法进行,其一,法律地位不一样了,执法依据更加有力;其二,执法主体进一步明确,市散办受市发展改革委委托具有执法权;其三,增加了处罚力度,使征收工作顺利进行。在《条例》的作用下,稽查工作重点由监督缴费向监督使用转移,散装工作变被动为主动。该市将对建筑市场征收散装资金的工作,归入邯郸市“行政审批协调服务中心”,在服务中心大厅开辟了绿色通道,将该项工作纳入正常管理范围。首先,新开工项目在有关部门备案核准时,散装办即对收缴工作开始了宣传、告知;其次,对获得开工许可证的项目,及时到工地稽查督导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使用情况。截至11月底,邯郸市建设市场收缴散装资金120万元,同比增长70%,水泥生产企业在原燃材料涨价、生产经营不景气的情况下,收缴率也保持在90%以上。

      宣传引导扩大影响,执法服务成效凸显。

      散装水泥不仅是包装方式、建筑施工方式的改革,也是节能环保、社会瞩目的大事,成功与否取决于社会各界的认知程度,宣传工作十分重要。邯郸市从地方立法、填补法律空白,到《条例》通过省人大批准,经历了整整两年时间,其间经过多次论证会、听政会审议,市散装办也在这两年内全力配合做了大量工作。通过这两年的努力,各级领导更深刻地认识到散装工作的意义,这对《条例》的落实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条例》颁布后,邯郸市通过召开各种会议宣传贯彻,利用各种媒体扩大影响,大大提高了宣传效果。切实有效的宣传使邯郸市从领导到群众、从生产企业到施工单位,上上下下对散装工作形成了共识,保证了《条例》的贯彻落实。

      为适应形势的需要,该市散装办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执法的综合素质。工作中,他们一方面严格执法,体现法律的威严,对拒不执行《条例》的单位,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另一方面加强服务意识,为生产和使用单位提供各种服务,其中包括提供项目建设情况信息、办理市场准入证、组织到先进省市参观等。不久前,邯郸市散装办以其优异成绩荣获“十五”期间全国发展散装水泥先进单位称号。

      据邯郸市散装办负责人介绍,根据市发改委要求,今年在对4个县进行推广散装调研的基础上,又对19个县区进行了全面调研,旨在了解各县“推散”存在的问题,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帮助协调解决困难,向着新的工作目标迈进。邯郸市发改委主任张晓波指出,借《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要将散装水泥工作进一步深化,起草《进一步加快发展散装水泥的工作意见》,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并要研究制定对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减免税方面的政策支持,扩大工业废渣的利用量,使优惠政策延伸至整个产业链,以政策引导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散装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中国建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