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推动水泥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促进兼并重组

来源: 来源: 中国建材报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8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文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6】101号)文的精神和要求,1月6日上午,辽宁省水泥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促进兼并重组第二次推进会议在沈阳召开。
 
    此次会议是继2016年12月20日辽宁省水泥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促进兼并重组第一次推进会议之后召开的。两次会议,都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6】34号)文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辽政办发【2016】101号)文精神和要求,应行业适度集中的呼唤,顺不同类别企业或抱团取暖或自动联盟力图提高集中度扭转亏损局面的心意,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和省水泥协会共同召集。
 
    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河南天瑞水泥集团、吉林亚泰集团、北方水泥公司、大连大水集团、抚顺特种水泥公司、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等7户上市及国有水泥企业负责人参加了第一次推进会议,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蔺晓刚、副巡视员王世明、工信委建材处处长陈虎等出席了第一次推进会议。
 
    第一次推进会议听取了省水泥协会关于水泥企业落实化解产能促进兼并重组的具体措施,组建辽宁水泥集团的初步方案及时间表和路线图,听取了7家相关水泥企业负责同志关于对组建水泥集团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并一致同意成立辽宁水泥集团筹备组并开展前期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蔺晓刚副主任作总结讲话,对组建水泥集团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一次推进会议认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文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6】101号)文等文件精神,必须加快推进辽宁省水泥行业的兼并重组,这不仅是提高产业集中度、推进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化解产能过剩的需要,更是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和减少污染的需要,是从整体上提升辽宁省水泥行业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
 
    第一次推进会议经过讨论,关于组建辽宁水泥集团,议定四点共识:一是由7户企业按照现有产能占比共同现金出资,组建辽宁水泥集团,提高市场集中度,减少无序竞争,逐步化解过剩产能,促进行业转型升级。二是集团组建采取分两步走方式,第一阶段市场整合,整合集团内成员企业的销售权,利用互联网优势,成立四个区域电商销售公司。第二阶段是资产整合,到2020年通过交叉持股、股权收购、资产互换等市场化方式实现联合重组,整合产权和经营权,化解过剩产能。三是设立去产能基金,鼓励集团内成员企业化解过剩产能,支持完成省政府制定的到2020年压减水泥产能2000万吨目标。四是成立集团组建筹备组,省水泥协会会长王友春任组长,各企业派专人参与集团组建工作,新集团力争在2017年2月正式挂牌成立。
 
    第二次推进会议,辽宁大鹰水泥集团、辽宁银盛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大伙房水泥有限公司、辽宁森泉水泥有限公司和凤城赛马水泥有限公司等5家民营水泥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蔺晓刚、副巡视员王世明、工信委建材处处长陈虎、省水泥协会秘书长马世义等出席了会议。
 
    第二次推进会议听取了关于落实化解过剩产能促进兼并重组,发起组建民营水泥企业集团——辽宁水泥民企集团的实施方案,5家企业负责人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认真讨论并提出具体建议,一致同意成立辽水公司组建筹备组并开展前期工作。
 
    第二次推进会议认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6】101号)等文件精神,辽宁民营水泥企业应加快推进水泥行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推进民企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在化解产能过剩、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和减少污染等方面做出贡献。
 
    第二次推进会议议定三点共识:一是由5家发起企业按照现有产能占比共同现金出资,组建辽水公司,统一市场销售、统一招标采购、统一管理、技术及标准、统一限产、统一建立去产能资金等。通过联合重组,提高市场集中度,减少无序竞争,逐步化解过剩产能,促进行业转型升级。二是辽水公司采取分阶段整合的方式。第一阶段是市场整合,整合集团内企业销售权,建立电商销售平台,在各企业内推行统一的技术标准和先进的管理模式。第二阶段是资产整合,到2020年通过股权收购、资产互换等市场化方式以及利用去产能基金促使企业主动退出,化解过剩产能,实现产权和经营权的整合。为完成省政府制定的到2020年压减水泥产能2000万吨的目标承担应有的责任。三是成立辽宁水泥民企集团组建筹备组,辽宁大鹰水泥集团董事长边宏光为召集人,各企业根据需要派专人参与组建工作,新公司力争在2017年2月正式挂牌成立。
 
    在第二次推进会上,省工信委王世明副巡视员强调民企实施联合重组应注意的市场及法律问题,辽宁省水泥协会马世义秘书长介绍了辽宁水泥集团(国企及上市水泥企业集团)联合重组的进展情况。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蔺晓刚在两次会议的总结讲话中提出:
 
    一、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出台关于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相关文件精神,充分抓住组建水泥集团的历史机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任务是“三去一降一补”,核心是“去产能”,辽宁省水泥行业分类联合重组,组建上市及国有企业水泥集团、组建民营水泥企业集团和外资水泥集团,就是“去产能”的必然之举,就是避免市场垄断,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要有大局意识、差异意识、把握“去产能”这个核心,抓住历史机遇,通过联合重组促进水泥企业转型升级。
 
    二、政府支持优势企业利用市场化手段推进联合重组,化解过剩产能。组建集团必须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遵循“政府倡导、市场主体、企业自愿、依法进行”原则,有序推进。各集团筹备组,要利用当下水泥行业错峰生产的有利时机,倒排时间表和任务节点及责任人,明确流程图,尽快完成集团章程起草、资本金注入、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组建水泥集团是一项探索性工作,需要有一个过程,各筹备组要与时俱进,开展创造性工作。同时,应聘请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合法运作。辽宁水泥民企集团在联合重组目前5家民企的同时,要探索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整合其余7家资产负债率较高的民营水泥企业,创新重组方式,先松散后紧密,先整合市场后整合资产,组建完整的辽宁民营水泥企业集团。
 
    三、组建水泥集团,是建材行业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的重要举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政府要加大政策扶持,对于参与联合重组的企业,省工信委将加强同发改、工商、财税、金融、质监、环保等相关部门沟通,在工商注册、差别电价、直供电、垃圾协同处理银行贷款、争取产业基金、行业规范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支持。
 
    四、工信委将主持召开第三次推进会议,重点推进国有及上市水泥集团同民营水泥集团统一行动,有序竞争,建立协商机制,促进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提高产业集中度,整体上提升辽宁省水泥行业发展水平。工信委建材处负责推进两大水泥集团组建工作,及时汇报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另外,第三次会议上就组建水泥行业第三集团(外资水泥联合集团)工作进行讨论,做到全省一盘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