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贯彻落实34号文件 继续为行业发展做贡献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06日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6.34号)明确指出:“停止生产32.5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重点生产42.5及以上等级产品。”12月8日中国建材联合会,中国水泥协会,中国混泥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又在北京联合召开了停止生产32.5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的动员大会。作为一个已有60年历史的建材老兵,耀县水泥厂积极响应协会的号召,坚决贯彻执行34号文件精神,取消32.5复合硅酸盐水泥。
 
    我们以为,取消32.5复合硅酸盐水泥在改善市场环境,强化供给侧改革,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建筑质量等方面都具有重大作用和意义。第一,32.5强度水泥是低标号水泥,目前我国该类水泥产量占到半数以上,是水泥产能过剩的重要原因,如果取消低标号水泥,会有7—8亿吨水泥产量退出市场,这将显著改善水泥产能过剩局面;第二,受标准产品结构的限制,高标号水泥市场占有率尚不足30%,建议采取技术措施,取消32.5级水泥,提高42.5级以上水泥的占有率,无疑是解决产能过剩的有效手段之一;第三,混合材严重超掺加剧了水泥产能过剩(国际上一吨熟料生产一点三吨水泥,我国近几年一吨熟料平均生产一点七五吨水泥,其中32.5复合水泥,吨熟料生产二点五吨以上水泥);第四,复合硅酸盐水泥可以掺加多种混合材,这些材料的种类和掺加量都不好控制,掺加的有些材料是否对人体有害,比如重金属,微量元素,负离子等产生钢筋锈铁的元素,因此,对于一些质量有问题的企业来说,复合就是一种掩盖,目前 行业监管和检测技术都不达标,所以有可能出现质量问题,甚至扰乱市场秩序。
 
    针对32.5复合硅酸盐水泥取消后对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如因熟料使用量增加造成企业生产成本增加,因混合材掺加量的减少不利于工业废渣的使用,不利于降低碳排放等,为此,我们特提出以下建议:第一 ,应该积极推进建筑施工标准和规范的调整;第二,加快特性水泥,专用水泥标准和混凝土产品标准的制修订;第三,落后粉磨企业的转型工作,鼓励粉磨企业通过技术改造生产高标号水泥,或向专用水泥,混凝土用矿物粉体材料等其它产品,产业的转型:第四,严格执行资源综合利用的新成果。
 
    结合我们企业的实际情况,耀县水泥厂二次重组后,领导班子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积极贯彻落实34号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企业“一体两翼”的十年振兴刚要,坚持走特性,专用,高端水泥产品的路子,尝试生产水泥工艺创意产品,以小批量定制化的生产方式,延续“秦岭水泥”商标,继续为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