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水泥等行业达不到强制性标准产能超额用水实行累进加价

来源: 来源: 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4日

 

    记者日前从山西省发改委了解到,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自今年12月起,山西对省内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水耗达不到强制性标准的产能,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政策。
 
    今后,山西省内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水耗达不到强制性标准的产能,用水在定额范围内的,执行当地非居民用水价格;用水超过定额部分实行累进加价。
 
    具体加价标准为:超出定额用水不足20%的水量部分,在原标准基础上加一倍征收;超出用水20%及以上、不足40%的,加二倍征收;超出定额用水40%及以上、不足60%的,加三倍征收;超出定额用水60%及以上的,加四倍征收,并强行限供或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