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德安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66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投诉问题的说明

来源: 来源: 德安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1日
 
 
 
    问题一:德安县城与本项目的距离。
 
    答:德安县城距离本项目直线距离约24km。
 
    问题二:项目未批先建。
 
    答:目前项目厂地内开展的工作如下:(1)2018年7月5日开始清理表面耕植土及树木;(2)2018年7月8日开始厂地平整,机械开挖土石方。
 
    目前厂地内仅实施了土石方平整工程,其它工作均未开展,土建未动工,不属于未批先建。
 
    问题三:《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内不鼓励发展高污染高能耗项目。
 
    答:根据《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鼓励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业,控制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性项目”。本项目为产能置换项目,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赣工信建材〔2017〕第13号文出具了本项目的产能置换方案及核实意见,拟淘汰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万年水泥厂、江西天峰建材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和江西三环水泥有限公司共计200万吨熟料产能,经过产能减量置换建成本项目年产198万t熟料产能。本置换项目建成后,从总量上有利于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从全省范围内来看,本项目属于节能减排项目。
 
    问题四:配套矿山会涉及生态公益林。
 
    答:本次环评的评价内容是一条66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和配套余热发电系统,石灰石矿山不在本次环评评价范围内,需另行开展环评。配套矿山属于大中型矿山,所涉及林地为II级公益林。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15年3月30日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2016年9月22日国家林业局令第42号修改)第四条“(五)大中型矿山可以使用II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在后续建设中,将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
 
    问题五:项目与博阳河的距离是否满足赣府厅发〔2008〕58号文的要求。
 
    答:根据赣府厅发〔2008〕58号文的要求,“五河支流(内流域面积2000平方公里以上)以河岸为界限,向陆地延伸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或改扩建各类高能耗、高排放建设项目。”博阳河与本项目距离约3km,可满足赣府厅发〔2008〕58号文的要求。
 
    问题六:项目与爱民乡的距离。
 
    答:根据赣府厅发〔2008〕58号文的要求,“在城镇居民聚集区域、规划区、主导风上风向,以城镇中心为界限,向外延伸5km内,禁止新建化工、农药、钢铁、焦化、水泥和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污染型项目”。项目所在区域主导风向为NNW-N,爱民乡位于本项目东侧,中心距离本项目约1.5km,因此爱民乡不处于本项目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可满足赣府厅发〔2008〕58号文的要求。
 
    问题七:项目取水对附近居民饮用水源的影响。
 
    答:针对项目取水方案,江西德安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已委托相关单位进行了水资源论证。根据《江西德安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66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综合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湖塘水库为现状爱民水厂的水源,爱民水厂要求湖塘水库日供水量0.1万m3,供水保证率90%以上,年供水量28.1万m3,湖塘水库年来水量9339万m3,本项目年取水量为765900m3,因此本项目取水对湖塘水库供水影响不大。”
 
    若项目建成后因本项目的取水对爱民水厂取水产生影响,则江西德安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将慎重考虑解决该问题。
 
    问题八:项目涉及含重金属废水的排放。
 
    答:本项目为水泥生产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且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内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仅少量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和化水系统浓盐水排放,因此外排水不涉及重金属。
 
     
德安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