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泥行业去产能工作的几点看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5日
 
    一、我国水泥行业的主要矛盾
 
    2018年上半年水泥价格同比上涨、环比平稳,南稳北降,行业增效益稳增长,行业利润已经达到历史最好水平。随着下半年国家加大基建投资力度,预计2018年全年水泥行业利润将突破历史高位。这是政策引导,各级政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文件精神,企业为主体创新经营模式和业态,协会发挥作用,各方面共同努力的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果。
 
    然而,目前我国水泥行业形势不容太过乐观。一是水泥及水泥熟料产能利用率依然偏低,2017年水泥产能利用率60%,水泥熟料产能利用率69%,仍未回归水泥产能利用率至少70%、水泥熟料产能利用率至少80%的合理水平。二是水泥熟料市场集中度偏低,前十家水泥集团市场集中度只占56%。三是水泥需求逐步下降,环保治理力度持续加强,目前工艺技术条件下节能减排潜力空间越来越窄,亟需升级换代型工艺出现。四是水泥行业增效益主要源于执行错峰生产政策、全国环保督查和矿山整治等因素影响下的停窑减量减产,而转型升级结构调整、整合产能优化布局、创新和发展高附加值高端产品还未能成为增效益的持续支撑点。因此,我国水泥行业的主要矛盾是产能严重过剩、产业集中度偏低、节能减排潜力递减、增效益缺少持续支撑点,无法满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
 
    二、去产能是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基础
 
    压减严重过剩的水泥产能是解决行业主要矛盾的首要任务。只有去产能,才有稳增长的动力,才有调结构的布局,才有增效益的保障。34号文提出的去产能目标任务就是“到2020年再压减一批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产能利用率回到合理区间,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量排名前10家企业的生产集中度达60%左右”。并且,34号文给出了“抓住产能过剩”这个关键问题的四个措施,一是严禁新增产能、二是淘汰落后产能、三是推进联合重组、四是推行错峰生产。
 
    三、水泥产能整合平台为去产能工作奠定基础
 
    34号文作为20年来国务院首份专门为建材工业发展制定的纲领性意见,留有较大政策执行空间。文件发布两年多来,激发了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发挥了大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积极主动创新经营模式和业态。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化解过剩产能试点,鼓励区域内骨干企业搭建产能整合平台,加快联合重组,优化区域内要素配置,探索新的发展路径。
 
    从2016年至今,部分水泥产能过剩地区以企业为主体,区域内所有水泥熟料企业联合入股,搭建水泥产能整合平台即组建水泥企业管理公司平台,整合产权或水泥熟料经营权,优化水泥产能布局。先后建立了吉林水泥集团、山东淄博联和水泥企业管理公司、辽宁云鼎水泥集团、唐山市金石联合水泥公司、黑龙江隆合建材、内蒙古赤峰和盈水泥、安徽江北海中建材贸易,新疆喀什联和惠泽管理公司、山东和融水泥企业管理公司等区域平台公司。其中,吉林水泥集团、山东淄博联和水泥平台、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同意吉林省开展压减水泥过剩产能加快行业脱困转型发展试点的批复(工信部原函〔2016〕306号)、《关于同意淄博市开展水泥新旧动能转换结构调整创新试点的批复》(鲁经信原[2018]271号))。
 
    实践证明,上述区域平台公司以市场化手段,通过开展水泥企业整合经营权、联合重组等方式减量减产过剩水泥、推进了当地水泥行业提质增效降成本,避免了劣质低价水泥产品冲击市场,维护了高质量水泥产品市场,区域内水泥经营环境、行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水泥企业效益、职工待遇大幅提高,地方税收增加,带动当地消费,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地方生态环境有所改善,平台公司引导生产要素流向短板。
 
    四、迈向水泥行业高质量发展阶段
 
    水泥产能整合平台为去产能工作奠定基础,也是水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第一步。水泥行业高质量发展,应当在组建区域水泥企业管理公司平台、设立水泥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开展国际产能合作三个方面有所突破。
 
    1、组建区域水泥企业管理公司平台,作为产能整合与创新载体。
 
    正如上文提到的产能整合平台即区域水泥企业管理公司平台,应当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鉴于目前全国除西藏地区外,有30个省市自治区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水泥产能过剩情况,这需要政府大力支持、水泥企业自愿搭建平台,作为落实遏制新增产能、压减水泥过剩产能、淘汰无效产能、清理违规产能、整合经营权、推进联合重组、执行错峰生产政策、管理与科技创新、实施转型升级结构调整、促进降本增效新旧动能转换的载体,协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水泥企业管理公司平台要承担国办发〔2016〕34号文件“十三五”期间水泥压减过剩产能等目标任务;在股东企业之间实施相互持股、委托经营等市场行为,实现区域优化水泥产能布局,提高区域市场集中度;推行错峰生产政策、加强行业自律,停窑限产改善环境,稳步提升水泥企业效益。探索在平台设立创新研发中心,推动水泥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实现当地资源综合利用,积极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大力拓展高性能水泥及混凝土产品的应用,股东企业共享创新成果。探索在平台建立以电子商务和专业物流网络配送体系为支撑的数字化平台,为股东企业原燃料及产品运输提供服务和优化资源配置。探索建立水泥产品质量溯源制度,建设平台交易物流监控中心,将水泥熟料企业与水泥粉磨站联网,实现股东企业间水泥产品质量与溯源等数据共享,优化供给与物流配送。探索在平台设立金融中心,为股东企业提供融资和投资服务,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为产业链延伸和技术改造、发展新材料产品、生态建设、科技创新、管理提升、节能减排提供新的动能支持,引导要素流向行业短板。
 
    2、设立水泥结构调整专项资金
 
    去产能必须有资金投入,让退出企业得到相应补偿、妥善安置职工有利于快速推进。34号文支持“探索由大型骨干水泥企业和平板玻璃企业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联合设立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奖补主动退出的产能。” 设立水泥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就是建立市场化压减过剩产能长效机制的重要手段。地方政府如果能够出部分资金设立引导基金,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以企业为主要出资主体联合设立水泥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并抵扣出资企业的相应所得税。地方政府可组建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办公室挂靠水泥企业管理公司平台,承担专项资金的管理职能,在筹集、收取、支付等方面给予业务指导。
 
    建议行业主管部门、省级主管部门将水泥无效产能和违规建设产能作为去产能工作的重点实施对象。考虑到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均已明确界定了无效产能,并且将去除无效产能作为工作重点。钢铁行业将无效产能定义为停产时间超过一年的产能。煤炭行业2018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首要任务是继续退出落后和无效产能,国家能源局明确提出2018年工作重点是倒逼无效低质产能加快退出。2017年12月25日,工信部召开了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要求大力“破除低端无效产能”;“推动出台有效处置‘僵尸企业’以及金融债务处置的意见”。建议以此作为参照,明确界定水泥行业无效产能。自2016年6月1日起至今两年内,凡单条熟料生产线年生产运转率低于30%(年累计小于2700小时);凡水泥粉磨企业的单条水泥粉磨生产线年生产运转率低于40%(年累计小于3500小时)的,产生亏损或不能够产生利润的生产线产能均属于水泥无效产能。并且,明确界定水泥违规产能。2018年底前,凡已建成投产的、但没有完成合规手续的项目,属于水泥违规产能。建议在2018年底前,所有违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产能置换政策补齐相关手续,逾期,应将其违规生产线列为关停对象,并且不得申请获取去产能专项资金的补偿。建议拆除违规建设项目和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线。
 
    3、积极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将国内新建产能的扩张需求合理引导出去国内水泥已是存量市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受益于经济高速增长,水泥产能迅速跃居世界第一,技术和装备制造水平跃居国际一流,但水泥行业过快投资也带来了国内水泥行业结构性产能过剩的顽疾,市场集中度偏低。由于我国严禁新增水泥产能、利用产能置换政策的新建水泥项目较少,使得我国水泥企业缺少主要投资渠道,水泥成套设备设计制造、工程总包和建设等相关单位急于在有市场需求、水泥生产能力不足的发展中国家,以投资方式为主,结合设计、工程建设、设备供应等多种方式来建设水泥生产线并提供运营维护等服务,提高所在国水泥生产能力,保障当地水泥产品持续稳定供应。中亚、非洲南部国家等部分地区基建刚刚起步,工业化程度偏低,人口聚集度不高,有的国家甚至没有水泥熟料厂和大型水泥粉磨站,水泥产品仍主要依靠进口。由于水泥产品保质期短仅一个月左右,进口水泥产品无法在时间、质量和数量上完全保障国家的建设需要。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水泥厂的需求极为迫切。建议商务部和工信部支持、全国性行业协会牵头搭建国际水泥产能合作平台,联合有意向的投资方、国内水泥企业及设计、装备、环保、工程建设等相关单位入股,组建国际水泥企业投资管理公司平台,作为中国企业在海外国家共建“一带一路”提供建设与运营水泥项目、原燃材料与关键设备零部件集中采购、水泥生产和管理、矿山开采和生态修复、电子商务和专业物流网络配送体系建设、统一营销水泥产品等服务的载体。鼓励国内企业和海外当地企业之间实施相互持股、委托经营等市场行为共同参与建设、运营水泥厂,优化当地水泥产能布局,提高当地区域市场集中度。这是积极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将国内新建产能的扩张需求合理引导出去的有效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