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实施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

来源: 来源: 数字水泥网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9日

    山东省经信委和环保厅关于组织实施2018-2019年度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水泥等行业错峰生产的范围和时间。
 
    通知明确,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7个通道城市的水泥等建材行业错峰生产实施时间原则为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各市根据采暖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污染天气预测情况,可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但错峰生产实施时间最短不得少于2个月,且必须包含2018年12月份、2019年1月份。
 
    文件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