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实施的指导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30日
各省市区水泥(建材)协会、各水泥企业:
 
    错峰生产行动是水泥行业在全国率先推行,对现阶段我国制造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减少工业污染物叠加排放,改善环境质量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国办发〔2016〕34号文件中,要求建材行业全面推行错峰生产,尤其在2018年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将错峰生产列为环保强化督查重点任务,并要求建材行业“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要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为加快水泥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水泥错峰生产工作,特此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行业要树立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理念,坚决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各项措施,主动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坚持水泥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执行国办发〔2016〕34号文件提出的“推行错峰生产”的要求,强化行业自律,使错峰生产政策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二)基本原则
 
    坚持执行政策的严肃性。错峰生产已作为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和行业结构调整的产业政策,任何水泥生产企业都必须严格执行。对于拒不执行错峰生产和弄虚作假的企业,协会组织和企业要向国家环境督查机关进行举报,组织行业媒体进行曝光。
 
    坚持强化行业自律监督。通过行业协会组建自律监督队伍,加强监督企业实施错峰生产行为和行业自律规定的执行情况,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发挥大企业市场主导作用。要充分发挥50强水泥企业的市场主导作用,大企业要带头认真执行错峰生产政策,加大环保改造投入,协调市场供需动态平衡。
 
    做好协会引导和协调服务。协会要引导行业全面推行错峰生产,提出错峰生产执行中的技术咨询方案,向政府主管部门及时反馈错峰生产中的问题,提出政策执行措施的完善建议,形成政府、协会、企业、媒体合力,加强政策实施、监管的协同。
 
    (三)日标任务
 
    根据国办发〔2016〕34号文件提出的“在采暖地区的采暖期全面试行水泥熟料(含利用电石渣)错峰生产”、“其他地区水泥熟料装置在春节期间和酷暑伏天也应错峰生产”的要求,在总结北方15省市自治区执行4年错峰生产的经验以及南方部分省份开展错峰生产尝试的基础上,自2018年下半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水泥错峰生产实施工作,到2020年末,实现除西藏自治区、台湾省、香港、澳门特区以外的30个省市自治区及生产建设兵团的全部水泥企业(含利用电石渣生产熟料企业、熟料粉磨站)错峰生产常态化。
 
    二、统一思想认识,加强行业自律
 
    (四)统一思想认识
 
    水泥行业的实践证明,在产能严重过剩时期,实施错峰生产的结果是利国、利民、利企业,近几年行业效益的回升主要是受益于错峰生产。正确理解全面推行错峰生产的现实意义,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需要,是有效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的需要,是完成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要。
 
    (五)自觉维护行业自律
 
    行业自律的目的是营造公平竟争的市场环境,行业自律的过程充分体现了水泥企业的社会责任担当意识,行业自律的推进是大企业主导市场的效果体现。实践证明,在错峰生产的执行过程中,水泥行业的自律行为得到了显著提升。
 
    (六)重点区域加大错峰生产力度
 
    依据《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圈定的重点区域内的协会和企业,要主动承担责任,加大执行错峰生产政策的力度,借助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加快落后产能退出,优化产能市场布局。
 
    三、巩固北方地区错峰生产成果
 
    (七)鼓励电石渣生产熟料企业实行“错峰置換”
 
    对于利用电石渣生产熟料企业,应按照国家工信部《关于水泥行业错峰生产规则认定的复函》(工原函〔2018〕145号)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国水泥协会《关于水泥错峰生产规则认定的请示》(中水协字〔2018〕10号)中的第一项规定,全面执行错峰生产。鼓励电石渣生产熟料企业实行“错峰置换”的新疆经验,积极化解电石渣生产熟料企业与传统熟料企业的市场矛盾。
 
    (八)严格界定固废处置和供暖企业
 
    对于开展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险废弃物以及承担居民供暖的熟料生产企业,严格按照中国水泥协会《关于水泥错峰生产规则认定的请示》(中水协字〔2018〕10号)中的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执行,并将其纳入执行错峰生产的考核范畴。省级协会要严格界定固废处置和供暖企业,制止投机取巧、弄虛作假行为。
 
    特种水泥企业也要执行错峰生产。除北方地区冬季错峰生产时间必须同步停窑外,根据政府和协会要求的停窑期限,特种水泥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其余停窑时间,但总停窑天数必须与通用水泥企业一致。
 
    (九)设立应急应对预案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以及国家环保监控重点区域,在地方政府因天气及环境变化要求企业停产限产时,企业应做好应急预警方案,维护设备完好,保障水泥市场供给。
 
    (十)去产能与错峰生产并举
 
    随着北方地区市场需求下降,企业产能利用率大幅降低至盈亏平衡点以下,去产能成为行业发展的重点。省级协会要对长期停产或运转率偏低的生产线进行统计分析,提出去产能需关闭拆除生产线的目录,大企业集团要带头关闭或拆除无效产能生产线。
 
    (十一)泛东北地区延长错峰生产时间
 
    鉴于泛东北地区冬季实际供暖时间比国家规定期限都提前和延后20天以上,全年实际供暖时间多在6-7个月,建议将泛东北地区错峰生产由原来的5个月,调整为6+1个月(即冬季错峰生产6个月,夏季错峰生产1个月)。
 
    四、推进南方地区错峰生产
 
    (十二)探索南方错峰生产方式
 
    南方地区应积极推行用电高峰错峰生产、雨季错峰生产、节假日物流高峰时的错峰生产,以及地方政府为控制环境负荷总量峰值进行的停产错峰。各省协会与骨干企业应主动联系当地经信、环保等政府主管部门出台三年内的错峰生产规划,下发当年错峰生产相关通知。
 
    (十三)设立区域联动机制
 
    南方地区的错峰生产可参考北方大区的经验,自发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协调相邻省份之间因错峰生产时间不一致带来的市场平衡问题,在错峰期间,杜绝、制止尚未执行错峰生产省份向错峰生产省份低价倾销熟料的行为。
 
    (十四)确定错峰实施时间表
 
    长江中下游地区(川渝鄂赣皖苏浙沪)最迟于2018年底以前、泛珠江三角洲地区(粤桂湘闽琼)最迟应于2019年6月底前、西南地区(云贵)最迟应于2019年底前全部水泥企业(含熟料粉磨站)实施错峰生产。
 
    五、保障措施
 
    (十五)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减少排放总量
 
    企业在实施错峰生产的同时,应加大环保技改的投入力度,不断降低排放总量。水泥企业要主动执行标准中的特别排放限值,为行业排放总量大幅下降做出贡献。
 
    (十六)积极配合政府执法督察与主动接受社会與论监督
 
    政府开展的环境督察行动和对企业环保排放限值的高标准要求有助于错峰生产的持续与深化,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环保水平,有利于淘汏落后产能,企业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督察执法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媒体與论监督。对环境督察和社会反映的环保问题,企业要加快整改,维护行业的正面形象。
 
    (十七)发挥行业协会在错峰生产中的组织协调作用
 
    中国水泥协会要协助政府部门做好全面推行错峰生产的服务工作,配合政府部门实施水泥错峰生产及环保监察督导工作,主动为完善错峰生产措施提出政策建议,提交年度行业(或区域)错峰生产总结报告。省级协会要依靠大企业监督执行错峰生产计划,协调化解行业内外企业矛盾。
 
    (十八)维护职工权益,稳定职工队伍
 
    企业在错峰期间要保障职工合法收入和福利,不得裁员辞退职工。要利用错峰生产期间开展停密检修、职工技能培训、安全教育以及多种企业文化建设活动,保障职工权益,维护社会安定。
 
    (十九)传播行业错峰生产正能量
 
    要积极支持行业主流媒体(《中国建材报》、《中国水泥》杂志、数字水泥网等)宣传错峰生产的意义和对环保做出的贡献,报道错峰生产中的典型先进事迹,向全社会做好行业正面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