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蒙西水泥刘丽芬呼吁在这些地方开展水泥产业结构调整试点

来源: 来源: 中国建材报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3日
 
 
    全国人大代表刘丽芬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交建议,呼吁在东北三省及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水泥产业结构调整试点。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蒙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化验室主任刘丽芬日前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在东北三省及内蒙古自治区的建议》,希望通过依法化解水泥产能过剩、规范PVC熟料企业生产经营、暂停32.5等级水泥生产销售、产能置换政策与过剩程度挂钩、动态执行错峰生产、建立去产能专项调节基金等措施,使这一区域水泥行业在2020年扭亏为盈。
 
  刘丽芬告诉记者,全国水泥行业近两年效益逐步好转,2018年行业利润达到1546亿元的历史最高水平。但水泥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局面仍未得到根本改变,违规新建仍未停止,矛盾继续积累。在全国水泥行业整体实现盈利的背景下,东北三省及内蒙古自治区水泥企业却普遍亏损。东北三省及内蒙古自治区已成为全国水泥行业经营最困难的地区。
 
  据东北三省及内蒙古自治区水泥协会提供数据显示,2013年~2018年东北三省及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水泥熟料产能利用率由94%下降至34%,水泥企业连续3年亏损,亏损总额达到174亿元。内蒙古自治区水泥熟料产能利用率2018年甚至跌至22%左右。水泥价格始终在低位徘徊。特别是内蒙古自治区中西部地区水泥价格更是处于全国的“洼地”。
 
  刘丽芬认为,在这一区域推进水泥产业结构调整迫在眉睫,但解决当前该区域水泥行业存在的产能过剩和恶性竞争问题,促进水泥工业高质量发展,单靠市场的力量难以实现,必须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为此,她提出在东北三省及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水泥产业结构调整试点的具体建议:
 
  1.依法化解水泥产能过剩。刘丽芬认为,首先应从纠正违规建设开始,解决监管不力、执法不严问题,把业已生效的文件执行到位。应对违规项目采取给出路的办法:由国家相关部门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依法压减过剩产能。将日产2000吨以下的熟料窑、直径3.2米(不带辊压机)及以下的磨机,全部纳入落后产能淘汰范围,依法坚决予以淘汰。
 
  2.规范PVC熟料企业生产经营。据刘丽芬介绍,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及周边采用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PVC)的企业众多,是全国大型的氯碱化工生产基地,现有产能300万吨,远景规划总产能还将达到500余万吨。这些PVC企业产生的电石渣如全部转化为水泥熟料,约750万吨的PVC熟料产能,无疑加剧了产能过剩的局面,这与国家和自治区大力推行的去产能政策严重相悖。与此同时,在近年来PVC价格高位运行的利益驱动下,PVC熟料企业不顾水泥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大局,低价向市场倾销PVC水泥熟料,进一步加剧了该地区水泥行业的混乱。因此,她建议从国家层面出台相关政策、严格执行现有产业政策,规范PVC熟料企业生产经营,促进传统水泥企业与PVC熟料企业协同发展,比如严禁PVC企业新增熟料产能、PVC企业必须严格执行错峰生产、加强对PVC熟料企业的市场监管等。
 
  3.暂停32.5等级水泥生产销售。据了解,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利润空间,一些水泥粉磨站通常尽可能多地添加混合材,导致熟料掺量不足,影响水泥强度和混凝土质量,给建筑工程质量埋下隐患。《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第3号修改单发布后,矿渣、火山灰质、粉煤灰三种硅酸盐水泥仍保留了32.5等级标准,意味着32.5等级水泥并未完全退出市场。行业人士对此多有争议。刘丽芬建议可以在东北三省及内蒙古自治区先进行试点,在2020年之前,暂停生产和销售所有品种32.5级水泥。
 
  4.产能置换政策与过剩程度挂钩。按照工信部原〔2017〕337号文《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规定,水泥熟料产能实行减量置换:位于国家规定的环境敏感区的水泥熟料建设项目,每建设1吨产能须关停退出1.5吨产能;位于其他非环境敏感地区的新建项目,每建设1吨产能须关停退出1.25吨产能;西藏地区的水泥熟料建设项目执行等量置换。即大部分新建水泥熟料的产能置换比例为1.25:1。刘丽芬认为,目前全国水泥产能普遍过剩,但各地区过剩程度差异较大,采用同一个标准进行产能置换,缺乏公平性和可行性,也不利于水泥去产能。她建议将产能置换比例与产能过剩程度挂钩:不过剩的地区不置换,少过剩的少置换,多过剩的多置换,更加切合实际。
 
  5.错峰生产时间与过剩程度挂钩。在调研过程中,刘丽芬发现在东北三省及内蒙古自治区,正常错峰生产已经不能发挥作用,建议在加大错峰生产执行力度的同时,错峰生产时间也与产能过剩程度挂钩。产能过剩越严重的地区,错峰生产停窑时间也适当延长。要同时发挥错峰生产压减过剩产能和减轻大气污染的双重作用,冬季不能停窑的,要实行省内置换;没有电石渣储存条件的部分PVC熟料企业,确因连续生产而不能错峰的,须与就近的传统熟料企业进行产能指标有偿置换;对不执行错峰生产政策的企业,由环保部门征收“超环境容量排放费”,并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
 
  6.建立去产能专项调节基金。建议充分利用市场平台期,全行业还有利润的有利时机,抓紧建立去产能基金,让债务和产能同步下降,逐步减轻负担。按照市场原则,退出产能的产能基金应该由存续企业买单,在增加的市场收益中提取;或争取配套一部分政府补贴资金。该基金由税务局代收,财政厅与工信厅制定规则并监管使用。
 
  刘丽芬进一步提出,在内蒙古自治区中西部地区,具体可以采取如下方式筹集“去产能专项调节基金”:传统水泥熟料企业和PVC熟料企业征收比例为1:2。基金主要用于对完成去产能任务企业的补贴,即按照政策相关规定完成去产能任务的(实质性关停或拆除生产线),以去产能补偿金的方式补贴给企业;未按政府相关规定完成去产能任务的,不享受去产能补贴,并继续按规定标准征收“去产能专项调节基金”;因项目违规建设或违法经营或因质量、安全、环保等不达标而被有关部门责令拆除或停产的,不享受去产能补贴。当行业产能利用率达到65%以上时,现有水泥企业不再征收“去产能专项调节基金”。
 
  7.大力推进联合重组。以新组建的内蒙古水泥集团公司、辽宁云鼎水泥集团、吉林水泥集团等企业集团为载体,进一步推进区内优势水泥企业实施联合重组,通过整合产权和经营权,优化供给侧结构和布局,提高水泥产业集中度。
 
  8.争取减税政策。刘丽芬认为,国家在税收方面应对转型发展的水泥企业给予相关优惠政策,对水泥企业利用现有资产转型,包括出租取得的收益给予减免税收待遇,对错峰生产期间的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进行减免,允许企业税前扣除退出资产减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