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祥忠:分级管控碰上错峰生产擦出新火花

来源: 来源: 中国建材报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3日

重污染预警期间,水泥行业实行差异化绩效分级管控。此消息一出,便引起了行业内外的广泛关注。

据了解,这是生态环境部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基础上,修订完成的《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提出的,涉及包括水泥在内的39个行业,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差异化管控。

那么,行业中不禁有人会产生这样的疑虑,重污染预警期间实行的差异化绩效分级管控会不会和水泥行业中目前执行的错峰生产发生冲突?这两者到底应该是怎样的关系?

近日,在记者采访中国水泥协会执行会长孔祥忠的过程中,这些疑团随之慢慢解开。

孔祥忠认为,错峰生产和重污染预警期间实行差异化绩效分级管控,这两者并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相互补充的。他表示,错峰生产是产业政策在水泥熟料产能严重过剩地区,要求企业压减熟料产量,保持市场供需动态平衡,通过去库存降成本,实现行业增效益、稳增长的一种方法。参与错峰生产的主体是水泥熟料生产线,各地区停窑期限主要依据水泥熟料产能利用率至少在80%这一合理区间来确定。

重污染预警期间实行差异化绩效分级管控是环保政策,是防治污染的应急减排措施。通过制定标准和技术指南对企业污染防控水平划分若干等级,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不同等级的企业在生产和运输方面有不同的限制要求,避免了“一刀切”的环境治理方式。这项措施管控的不仅仅是水泥熟料生产线,还包括独立水泥粉磨系统、矿渣粉和水泥制品生产企业。

一个是产业政策,一个是环保政策,虽有不同,但两者都会对行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孔祥忠分析,首先,北方地区秋冬季采暖期实施水泥熟料错峰生产和重点地区实施差异化绩效分级管控措施的效果是一致的,都减少了污染排放。只是在实施期限上,错峰生产期限相对固定,可以提前调整生产计划,差异化绩效分级管控措施需要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来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其次,错峰生产与重污染天气预警实行差异化绩效分级管控都属于“分级管理”。错峰生产将水泥生产的工序分为熟料生产和水泥粉磨加工两段,错峰生产则是停止了窑炉煅烧的水泥熟料生产工序(即停窑)。差异化绩效分级管控是按照企业的环保水平来分等级划定停产期限。

错峰生产基本上要求“一刀切”限产、压减产量,如同城市汽车限号行驶的措施一样,方式简单、操作性强,监管便利。而差异化绩效分级管控则需要分类管理,企业的环保等级是变化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限和时间也是不确定的,因此企业环保评级的专业性更强,操作要求更高,监管难度也较大。

因此,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行差异化绩效分级管控是水泥错峰生产的有益补充。孔祥忠认为,错峰生产要求水泥熟料生产线无论环保水平如何,一律停产,这很难推动企业环保治理大幅度进步。而绩效分级管控能够使环保水平等级不同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和粉磨站获得不同的停产期限,这有利于尤其是重点区域的水泥企业淘汰落后,提标改造。

同时,孔祥忠还建议,在水泥错峰生产与重污染天气预警重叠期间,有关部门督促企业继续执行更为严格的错峰生产政策,企业在错峰生产期间,以外因重污染天气预警而停产限产的天数,可在当年错峰生产期限中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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