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采取措施对出口产品进行调控 水泥未列入其中

来源: 发布时间:2005年05月08日
      经国务院批准,最近有关部门陆续采取下调或取消部分产品出口退税、停止加工贸易、提高出口暂定关税等措施,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过快增长。涉及了煤炭、钢铁、有色金属、稀土原矿和制品、氟石、滑石、磷矿石、黄磷等多个行业,水泥并未列入其中。

      另据报导,一季度水泥出口260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1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