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水泥:生产原料合规 收到退还增值税2721万

来源: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05日

    冀东水泥5日披露,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规定,对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及其他废渣生产的水泥,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在此背景下,经唐山市丰润区国家税务局批准,公司11月3日收到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退还增值税2721万元,全部计入当期利润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