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卫平:应高度关注“错峰生产”的实施

——访北京金隅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蒋卫平

来源: 来源: 中国建材报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7日

    白岩松等政协委员在今年两会上提交的建议构建“北方四省一区水泥和采暖错峰生产协调机制”的提案,近日来在建材行业引起了不小的反响。

    事实上,早在去年年底,水泥行业已经有专家提出过水泥窑生产与采暖错峰的建议,本报于2013年12月16日刊登的《化解产能过剩与治理雾霾能否一举两得》一文中做了详细阐述。北京金隅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蒋卫平当时在看到这篇文章时,就对文中“错峰生产”的说法表示极大关注。

    近日,就这一在两会上提出的行业热点问题,记者采访了蒋卫平,请他从行业及企业的角度,谈一谈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及建议。

    记者:您对这一提案有什么看法?是否认同提案所述观点?

    蒋卫平:提案建议构建“北方四省一区水泥和采暖错峰生产协调机制”,区域内水泥企业在冬季采暖开始时统一停窑,在春季采暖结束时开窑生产,我认为,从总体上来说有利于减轻雾霾天气、减少能源消耗、缓解过剩产能、降低企业成本。

    对于防治大气污染、化解行业产能过剩,金隅集团作为大型国有上市公司,也在从“减量”上主动积极行动。去年集团主动提前关停两家在京水泥生产企业;去年入冬以来,把集团系统内能耗最高企业的回转窑主动停一段时间;集团系统内企业在库满时开始主动停窑,不再像往年一样大量外放熟料;克服运行成本上升的压力,系统内企业保持脱硝脱氮设施的连续运转,降低氮氧化物排放。此外,在空气重污染时,集团统一启动重度污染应急预案,除生产线因处置危险废弃物或保障居民供暖正常运行外,其余生产线全部停产。
   
    这一提案刚刚提出,目前看还较为粗放,针对一些细节性问题,我再提几点建议:

    一是提案建议构建“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内蒙古四省一区水泥和采暖错峰生产协调机制”。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四地的气候条件较为相似,入冬比较早,基本上进入11月份施工量已很少。而河北的气候条件与其差异较大,采暖期一般自11月15日开始,但在12月份至来年的1月份期间通常仍有大量工程施工,只是在春节期间略停工。以2013年为例,尽管恰逢春节是在1月底,金隅在京津冀区域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的两个月水泥销售量仍达到290万吨,金隅水泥产能占京津冀水泥总产能的约四分之一,因此,京津冀在这两个月水泥消费量大约为1160万吨。事实证明,此期间区域工程建设施工量仍然较大。

    我们认为,水泥和采暖错峰生产协调机制的建立与保障区域水泥供应、保障项目建设应该是协调的,在提案中也已提出要以市场为导向,因此,河北与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的各项条件差异较大,不适合同步协调,应该区别对待。

    二是提案涉及众多水泥生产企业、3万余名职工的切身利益,如何能让企业愿意参加,还需要细化。

    三是全国其他涉及冬季采暖的区域是否也推行水泥与采暖协调生产机制,也是行业非常关注的。

    四是在工信部公布的五大产能过剩行业中,比起钢铁、电解铝等行业,水泥行业既不是产能过剩最严重、也不是耗煤最大的行业;而且,国家一年多来及时修订水泥行业排放标准、能耗标准,这些标准已经达到或领先于发达国家水平,水泥行业相应地在技术更新、装备升级、环保改造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投入;各地区落后水泥产能淘汰力度也空前加大。可以说,水泥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走在了工业企业前面。在采暖期,钢铁、电解铝等行业也要采取错峰生产措施,以减轻雾霾天气污染、减少能源消耗、缓解过剩产能。相关行业相关区域实行错峰生产,是值得研究的重大课题。

    水泥市场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目前水泥企业的生存发展完全在市场主导,也必将是优胜劣汰。建议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组织行业专家,会同区域内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分区域研究“水泥与采暖错峰生产”机制的具体实现路径,依法施政,避免干预市场、保护落后现象的出现,营造公平竞争的政策和市场环境。

    记者:作为京津冀地区的水泥龙头企业之一,“错峰生产”对金隅集团会有哪些影响?对其他中小企业会有哪些影响?

    蒋卫平:“错峰生产”对金隅集团的运行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集团内的一些企业,如琉璃河水泥厂,一直在利用水泥回转窑余热为周边上万人的居民区供暖,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责任,错峰生产停窑后将直接中断这些居民的采暖,需要提前做好安排。

    二是集团内多家企业在水泥生产的同时,利用水泥窑得天独厚的条件承担着处置城市废弃物的功能,如:北京水泥厂处置污泥、污染土以及四十多种危险废弃物等,琉璃河水泥厂处置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飞灰等,水泥企业已经成为城市的净化器,政府的好帮手。错峰生产停窑后将使已经形成的城市废弃物处置机制失效,有一个社会效益轻重比较问题。

    三是金隅集团和其他国有上市公司一样,始终坚持规范运行,特别是在用工上,错峰生产停窑后,如何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需要认真研究。

    四是金隅集团在京水泥企业执行更加严格的标准,因此,在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固定资产投入、运行成本等均高于京外企业,如北京排污费大幅度提高,远远高于周边各省,企业运行成本大幅度上升,与在同一市场的京外企业相比,社会效益更明显。

    而“错峰生产”对其他中小企业的影响主要是经济利益的实现和亏损带来的行业淘汰局面。

    记者:您认为除了“错峰生产”,水泥企业还可以从哪些方面入手来为防治大气污染作贡献?

    蒋卫平:除了“错峰生产”,在防治大气污染上,我认为水泥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自净能力。因为各地执行标准与监管力度不同,目前各地水泥企业自净能力差异较大,有许多企业有很大的空间进行环保水平提升。

    二是依靠技术进步,加大技改技措,利用先进的装备与工艺进一步降低能耗。

    三是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发挥水泥窑处置废弃物的先天优势,更积极广泛地参与到城市废弃物处置工作中。城市需要水泥企业利用自身高温窑炉优势,在处置城市废弃物方面作出更大贡献。
   
    记者:您对防治雾霾有哪些建议?希望政府做哪些工作,相关部门采取哪些措施?

    蒋卫平:对于防治雾霾,我认为,一是建议扩大雾霾形成原因的分析范围。目前,对雾霾形成的主要机理还未研究透彻,建议对雾霾的形成进行全方位的评估,找准成因,有针对性地分类予以治理。

    二是建议政府定标准、严监管,营造公平的政策及市场竞争环境。一方面是统一标准。目前,各地环保政策及标准不一,相邻省份也差异较大。如2013年国家主导实施京津冀鲁蒙五省市联合治污,但到目前为止,五省市环保政策、排污费收取标准等各不相同,这既不利于整体联动,也造成不公平竞争。建议区域联动,做好顶层设计,统筹各省、各地区执行标准的统一,以减少雾霾大气输送。

    另一方面是加强监管。目前这方面存在的问题较多,一是各地监管、执法力度差别很大,导致各地水泥企业环保水平差别较大;二是对待国有、上市公司这些社会责任感强、易于执法的,监管及执法力度较大,而对于一些问题较多、难于执法的,则监管较难。因此,建议相关区域联动,推动各地执法力度的统一;在监管与执法过程中,公平执法。对于质量不达标,或者环保不达标,或者安全有隐患,或者能耗不达标的企业,依法促使其停产整顿、实施惩罚性电价或税收等,直至退出。

    三是建议政府在水泥企业参与城市废弃物处置上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把水泥窑处置废弃物的得天独厚优势充分释放出来,以避免重复建设处置装置。

    四是建议政府鼓励和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实施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充分利用大型企业集团的优势资源提升中小水泥企业的硬件设施、技术和管理水平、规范化运行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