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华新为外资战略投资上市公司开了一个好头

来源: 发布时间:2006年03月08日
    皮海洲
 
    自2005年12月31日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以来,上市公司按《管理办法》引入外资战略投资者的,G华新为第一例。3月7日,该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称,公司3月6日与公司第二大股东瑞士HolchinB.V.签署了《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框架协议》,拟定HolchinB.V.将通过由公司向其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方式对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增持公司的股份。
 
  根据公告,G华新拟向HolchinB.V.增发16000万股A股,增发完成后,HolchinB.V.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G华新成功引入外资战略投资者,这“第一例”的意义显然不应低估。因为有了这“第一例”,外资战略投资上市公司就不再是停留在文件上了,而是变成了一种现实。而且,HolchinB.V.战略投资G华新成为“第一例”,更为外资战略投资上市公司开了一个好头。
 
  HolchinB.V.战略投资G华新明显呈现出不同于以往的两大特点。HolchinB.V.作为华新水泥的战略投资者,最早是在1999年的3月进入的。当时是通过定向增发7700万股华新B股而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的,其发行价为每股0.2609美元,折算为人民币每股2.16元。后来,HolchinB.V.又于2005年4月29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购买了华新水泥B股876.13万股,当日华新B股的收盘价为每股0.338美元。HolchinB.V.因此共持有华新B股8576.13万股,占华新水泥总股份的26.11%,仍为第二大股东。
 
  但这一次,HolchinB.V.战略投资G华新,所增发的不是B股而是A股,是一种弃B股而就A股的行为。由于目前华新B股的价格要比A股的价格低1元人民币左右,因此,HolchinB.V.战略投资G华新,属于一种弃低而就高的行为。之所以作出这种选择,一方面是A股市场已经为外资战略投资A股打开了政策之门;另一方面也应与B股市场的改革有关。
 
  HolchinB.V.战略投资G华新的第二个特点是增发价格较高。面向境内战略投资者增发的新股价格,现行的规定为不低于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价的80%。而在近期证监会下发的《再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里,发行价格也只是不低于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价的90%。但此次G华新向HolchinB.V.的定向增发,其发行价格不仅没有在20个交易日的均价基础上打折,相反还向上溢价,发行价格规定为不低于本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120%。这种增发价格在市价基础上的溢价定价方法,目前在A股市场可说是前所未有。它对以后其他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定价无疑具有积极的参考价值。
 
  首先,它于G华新的发展有利。一方面是通过这次增发,HolchinB.V.成了G华新的控股股东,这对改善G华新的公司治理结构很有好处,于公司的规范发展有利;另一方面是HolchinB.V.成为控股股东后,可以为G华新带来更多的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并且,通过此次增发,G华新可募得近10亿元的资金,这对于公司下一步的发展显然十分有利。
 
  其次,它对公司现有股东有利,对二级市场的股票投资有利。G华新的溢价增发,大大地提高了公司的每股净资产水平,提高了股票的投资价值,并刺激二级市场股价的走高。
 
  因此,面对HolchinB.V.战略投资G华新之举,市场焉有不拍手称快的道理?3月7日,在大盘大幅下跌近30点的情况下,G华新却逆市上涨5.43%,就是最好的证明。
 
来源:人民网-《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