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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一水泥项目突破国务院禁令违法占农田(1)

更新日期: 2005年06月07日 【字体:

  5月23日,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道朗镇鱼东村, 500余亩已经撂荒的基本农田展现在记者面前。

  此前收到的举报材料称,道朗镇与德州晶华集团为上马一个年产200万吨水泥项目(以下简称“晶华泰安水泥厂”),突破国务院层层禁令,违法占用道朗镇农民562.5亩农田,其中大部分是国家重点保护的基本农田。

  去年10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决定》开门见山地指出:“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是由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的,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然而,如果举报情况属实,则国务院大力推行的“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在山东泰安这个200万吨水泥项目上,已被轻易突破。

  突破中央“红线”500亩基本农田违法被占

  在被占土地现场,记者看到,晶华泰安水泥厂的院墙已经建好,德州晶华集团的几台推土机正在平整土地,被圈起的562.5亩土地中约有1/4已平整完毕,其余土地则杂草丛生,处于撂荒状态。

  德州晶华集团的一名设备管理员告诉记者,院墙是去年10月份修建的,目前他们正加紧施工,该地块的土地平整工作很快就能完成。

  据了解,早在2004年3月,道朗镇政府与德州晶华集团签订合同,将一个年产200万吨(日产5000吨水泥熟料)的水泥生产项目选址在道朗镇鱼东村。按照投资规划,该项目总投资高达4.6亿元,项目建设用地涉及到道朗镇土地约37.5公顷(562.5亩),主要分布在大马、鱼东等村。

  为弄清被占土地的类型,记者走访了岱岳区国土资源局。确定基本农田的法律依据是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记者先后查阅了《泰安市岱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1997年-2010年)》和《道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1997年-2010年)》,两图均显示,晶华泰安水泥厂占据的562.5亩土地绝大部分为基本农田。

  晶华集团对记者调查的占用基本农田数量表示怀疑,但截至发稿前也没有见到他们核实的数据。

  对农用地征用,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征用,国家有着极为严格的管理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征用基本农田;或者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必须由国务院批准。

  2004年4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2004〕20号明电《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紧急通知》称:“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十分重要的内容。要认真贯彻《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坚决守住基本农田这条‘红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突破。”

  此外,《紧急通知》还明确提出,在接下来的半年时间内,暂停审批农用地转非农建设用地,暂停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的各类规划修改,暂停修改涉及土地利用的各类规划。

  “三个暂停”被普遍认为是冻结了土地审批,也意味着中央最大力度的整顿全国土地秩序开始。

  然而,道朗镇的500余亩基本农田又是如何在“三个暂停”期间得以征用的呢?

  “晶华泰安水泥厂项目并没有正式的土地征用批文”,道朗镇张书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语道破天机。不过张书记反复强调,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很快就会有批复。

  记者向岱岳区国土资源局王副局长询问该项目用地审批的进度,却被告知,岱岳区国土资源局至今尚未向上级部门递交该项目的用地审报材料。也就是说,有关该地块的土地征用审批程序根本就没有启动过。

  晶华集团董事长苗建中在接受采访时反复向记者强调,晶华泰安水泥厂项目是违法占地,但不是非法占地。下一步只要能把手续补齐,就可以继续建设。



评论
:处理好发展工业和保护农田的关系是贯彻科学发展观,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本网从今日起分3日转载中国经营报记者的“山东泰安一水泥项目突破国务院禁令违法占农田”一文,并关注今后事态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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