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政策法规>工信部>资讯详情

工信部公示拟予认定的水泥行业部分在建项目名单

更新日期: 2015年05月14日 来源: 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 【字体:

  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规定精神,现将江苏、福建、湖北、广东、广西、四川、陕西等7省(自治区)申请并已明确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经评估符合产业政策,拟予认定的37个水泥、平板玻璃在建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5年5月13-29日。如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发至邮箱或传真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司)和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
 
  邮  箱:yclsjcc@miit.gov.cn;qinkun@ndrc.gov.cn
 
  传  真:68205567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文章
  • 暂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