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企业>资讯详情

云南尖峰荣获“普洱市重点龙头企业”荣誉

更新日期: 2016年06月20日 作者: 李云 来源: 尖峰集团 【字体:
摘要:近日,云南尖峰水泥公司被普洱市委、市政府授予“2016年度普洱市重点龙头企业”荣誉称号。

    近日,云南尖峰水泥公司被普洱市委、市政府授予“2016年度普洱市重点龙头企业”荣誉称号。 
 
    近年来,云南尖峰根据集团公司“三降三提高”的要求,内抓管理、外拓市场,生产上想尽一切办法降低成本,销售上及时把控市场动向,各项经营指标不断刷新。在努力创造自身品牌价值的同时,云南尖峰始终把回馈社会、服务地方发展作为自身的责任和义务。自公司成立以来,云南尖峰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支援边疆贫困地区建设,免费为部分贫困群众提供水泥;支援边疆地区教育建设,捐助困难学生助学资金;同时依法按时缴纳各项税费,连年成为普洱市利税大户,已逐渐由普洱地区的水泥新生企业成长为水泥行业引领企业。“2016年度普洱市重点龙头企业”荣誉,是当地政府和社会对云南尖峰几年来工作的肯定和认可。 
 
    “十三五”期间,滇西南地区即将迎来爆发式的发展阶段,国际铁路项目的建设、边疆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机场项目的建设和民生工程的建设,都将在今年陆续开工。“2016年度普洱市重点龙头企业”荣誉称号的取得,也将为云南尖峰争取这些项目的供应权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文章
  • 暂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