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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首入政府工作报告,政协委员建议设立专项引导资金

更新日期: 2017年03月09日 作者: 王灿 来源: 澎湃新闻 【字体:
摘要: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统筹城市地上地下建设,再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2000公里以上,启动消除城区重点易涝区段三年行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使城市既有 面子 、更有 里子 。”


    有望解决部分城市逢暴雨就“看海”问题的“海绵城市建设”,第一次被写入了国务院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统筹城市地上地下建设,再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2000公里以上,启动消除城区重点易涝区段三年行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使城市既有 面子 、更有 里子 。”

    业内人士在全国“两会”期间也纷纷对海绵城市建设和资金筹集等方面建言。今年正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仁创科技集团董事长秦升益带来了《关于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提案》。

    该提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中央财政继续给予试点城市奖补资金支持,将奖补时间延长至5年。同时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要扩大试点范围,加大试点工作力度,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鼓励地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供坚实基础。

    二、财政部可以考虑设立海绵城市专项引导资金,设立海绵城市建设的专项转移支付科目,对地方政府采用PPP政府模式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给予重大专项支持。

    三、国家税收总局对参与海绵城市建设产业上下游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按照环保类企业实施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支持更多企业参与到海绵城市建设中来。

    中国之所以如此重视“海绵城市”建设,是因为近年来中国城市建设快速推进,随之道路硬化、填湖造地等工程变多,城市吸纳降水的能力越来越差,“逢暴雨必涝”的现象也已演变成困扰中国部分大中城市的问题之一。

    近三年来,中国平均每年有180余座城市发生内涝。2015年,国家首次确定了海绵城市的发展目标,即通过海绵城市建设,70%的雨水得到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2015年,中国开始在16个城市开展海绵城市试点建设,推动解决城市内涝等问题,以达到调节微气候、改善水生态的目的。2016年,又有14个城市进入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范围。

    根据《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一定三年,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

    住建部部长陈政高曾公开透露,预计海绵城市建设投资将达到每平方公里1亿元至1.5亿元。有人估算,若按当前国家海绵城市的建设规划,至2020年,全国658个城市建成区的20%以上面积需要达到设计标准,全国每年投资总额预计将超过4000亿元。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需要资金约16000亿元。

    很显然,中央财政的这些补贴相对于海绵城市建设的巨额投资来说是杯水车薪。巨大的海绵城建设市场和政府的相关政策激发了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但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作为筹集资金的重要渠道梭,由于缺乏未定收益回报等问题,其所占比例仍不算很高。

    正因海绵城市在建设中所遇到的资金方面的问题,所以作为海绵城市建设中的参与者,秦升益在全国“两会”期间带来了上述提案。与此同时,对于目前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中遇到的其他问题,全国人大代表、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建议:要完善海绵城市建设法律法规,明晰参与主体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加快探索海绵城市智慧化管理运营模式;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国际交流;提升海绵城市的社会认知度等。

    以下为秦升益的提案:

    关于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提案

    建议承办部门: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重要讲话中明确强调,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存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201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同时选取了30个城市开展试点。各城市在试点工作中,转变传统快排思维,探索新的理论、方法和技术,取得较大成效。截至2016年底,30个国家试点城市开工海绵城市项目320平方公里,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开工962个。通过试点带动,目前海绵城市理念已被社会各界广泛接受,地方各级政府加快实施,以海绵城市建设为突破口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指导意见,明确了本地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思路和保障措施。在30个国家试点城市之外,还有13个省(区、市)确定了近90个省级试点城市,通过试点,总结推广适宜本地区海绵城市建设的做法和模式,形成了一批具有示范性的品牌和项目。

    从试点效果看,海绵城市试点尽管只有2年多时间,但是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一是有效缓解城市内涝灾害。试点案例表明,通过源头减排,1年一遇的降雨削减量达到70%,2年一遇降雨削减量约40%,有效削减雨水径流。北京市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对下凹式立交桥区进行改造,综合采取渗、滞、蓄、排等措施,提升桥区的排水防涝能力。四川遂宁市对阜丰巷老旧小区进行“海绵化”改造,小区内涝积水点得到有效控制。二是城市黑臭水体得到整治。湖南常德市对市区黑臭河道穿紫河进行综合整治,消除黑臭,改善水生态,提升城市品质和价值;在棚户区改造时,将被掩盖的黑臭护城河打开实施整治,恢复水景观和历史文化,带动了周边地产开发及棚户区改造。三是实现雨水资源化利用。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将周边道路及广场雨水收集净化后,用于绿地浇灌和道路浇洒,替代原来的自来水。北京市还探索在居民小区内将雨水收集净化后用于冲厕,既有效利用雨水资源,又使老百姓节约自来水的使用花销。四是大幅改善人居环境。各地将治涝、治黑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目标,通过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实现区域环境的改善。江西萍乡市金螺峰公园通过采取海绵化改造措施消除了积水问题,方便周边居民健身活动,受到老百姓广泛赞扬。五是促进产业发展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广西南宁、贵州贵安新区、江西萍乡市就海绵城市建设设立了相关产业基地,推动了相关新材料、新设备实现产业化发展,也拉动了区域有效投资。

    但是目前,制约海绵城市一个主要困难就是资金问题。据估算,海绵城市建设投资将达到每平方公里1亿元至1.5亿元。若按当前国家海绵城市的建设规划,至2020年,全国658个城市建成区的20%以上面积需要达到设计标准,全国每年投资总额预计将超过4000亿元。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需要资金约16000亿元。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下,稳投资已经成为中央稳增长的重中之重,但是目前仅靠国家大力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已经难以持续,迫切需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海绵城市建设。

    “海绵城市”是“十三五”时期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方向。推动海绵城市建设也是地方政府落实绿色新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中央财政也将对30个试点城市将按试点城市规模对试点工作连续支持三年,从各地实践来看,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拉动效应十分明显,“星火燎原”效应突出。建议:

    一、中央财政继续给予试点城市奖补资金支持,将奖补时间延长至5年。同时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要扩大试点范围,加大试点工作力度,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鼓励地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供坚实基础。

    二、财政部可以考虑设立海绵城市专项引导资金,设立海绵城市建设的专项转移支付科目,对地方政府采用PPP政府模式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给予重大专项支持。

    三、国家税收总局对参与海绵城市建设产业上下游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按照环保类企业实施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支持更多企业参与到海绵城市建设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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