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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到2020年各类工业污染源持续达标

更新日期: 2017年06月14日 来源: 中国经济导报 【字体:
摘要:日前,辽宁省政府发布《辽宁省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和保护攻坚行动计划(2017-2020年)》,辽宁将优先从产排污量大、已制定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或发放排污许可证的钢铁、火电、水泥、玻璃、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9个行业入手,分类分批对全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44个行业1.4万余家工业污染源企业进行集中环境执法整治。

    日前,辽宁省政府发布《辽宁省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和保护攻坚行动计划(2017-2020年)》,辽宁将优先从产排污量大、已制定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或发放排污许可证的钢铁、火电、水泥、玻璃、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9个行业入手,分类分批对全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44个行业1.4万余家工业污染源企业进行集中环境执法整治。 
 
    根据这一计划,2017年,辽宁省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不低于74.3%,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分别下降到50微克/立方米和77微克/立方米以下;2020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不低于76.5%,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到42微克/立方米。 
 
    据了解,到2020年,辽宁新增城市地源热泵等清洁能源供暖2000万平方米,其中“煤改电”供暖面积500万平方米。2017年,沈阳市建成区基本取缔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城市建成区取缔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到2020年,列入拆除计划的全省城市建成区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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