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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城投祁连山水泥生产线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告

更新日期: 2018年02月01日 来源: 拉萨市政府网站 【字体:
摘要:为了解社会公众对拟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特发此公告。

    为了解社会公众对拟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特发此公告。社会公众(单位、团体和个人)可向项目建设单位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拉萨城投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带低温余热电站)项目。

   (2)建设单位:拉萨城投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县章多乡尊木采村。

   (5)建设规模:年产熟料120万t,年产水泥145.5万t;年发电量3926.2×104kW·h。

   (6)投资:总投资1303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200万元,占总投资的7%。

   (7)工程内容:建设一条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配套建设一组7.5MW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以及相应的生产辅助设施、环保设施。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影响

   大气评价范围内的各环境保护目标接受到SO2、NO2、NH3、氟化物小时、日均、年均质量浓度以及PM10、PM2.5的日均和年均质量浓度较小,各监测点叠加现状监测值后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3.噪声影响

   拟建项目投产后,各厂界环境噪声贡献值在40.0~46.0 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产生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产生的废机油由生产厂家回收,不外排,固体废物能做到合理处置。
  
   三、建设项目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各排尘点均设袋式收尘器,各排尘点的排尘浓度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的限值要求,物料处理、输送、装卸、贮存等过程封闭,日常生产中加强管理,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量。

   拟建项目采取低氮燃烧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方法(SNCR)+空气分级燃烧技术脱硝,水泥窑废气中NOx的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的限值要求。

   2.废、污水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别经中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用于厂区绿化及道路降尘洒水等,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对高噪声设备有选择地采取设隔声罩、消音器、厂房隔声等措施,利用建筑物阻隔声音的传播,减小噪声污染。

   4.环境防护距离

   拟建项目西厂界外设置的最远环境防护距离为240m,北厂界外设置的最远环境防护距离为300m,东、南厂界均不需设置环境防护距离,在拟建项目建设期间和建成后,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应规划和建设居住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项目。建设单位需完成对环境防护距离的浅村村民住宅的搬迁工作。

   5.生态恢复措施

   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恢复为土地原来的使用条件;将表土剥离单独存放,并采取水土流失防护措施。运营期对矿山、厂区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道路两侧等空地进行绿化,加强水土流失防治。矿山服务期满后,对矿山及时进行生态恢复与治理。

   四、主要环评结论

   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各污染源能够做到达标排放,能够实现污染物总量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衡量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报告简本公示及补充信息的获取方式

   1、报告书简本公布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政府网站上,网址:http://www.lasa.gov.cn

   2、索取该项目的补充信息方式:1、电子邮件地址:  ;2、电话:0891-6231095;3、联系人:周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方式

   填写公众调查表、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共计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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