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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红狮水泥在江西宜春又一违规 新建项目

更新日期: 2018年06月29日 来源: 数字水泥网 【字体:
摘要:在江西宜春地区红狮水泥又一违规新开工建设项目,目前正处于“三通一平”阶段,正处于大肆开工建设时期。

    据悉,日前水泥行业各专业网站发布了江西鹰鹏在吉安永丰违规建成一条4500T/D熟料生产线,因项目违规建设在生产许可证申请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达了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国)市监(26011)不准字﹝2018﹞0248号),而被停止生产销售。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江西宜春地区红狮水泥又一违规新开工建设项目,目前正处于“三通一平”阶段,正处于大肆开工建设时期。
 
    2016年5月18日,国办发﹝2016﹞34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下发,全国上下积极落实水泥行业“去产能、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并取得较好成效。为化解水泥行业去产能工作,文中明确提出水泥行业“严禁新增产能”。
 
    2018年2月1日,为有效化解我省水泥行业产能过剩矛盾,江西省工信委、省环保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水泥行业推行错峰生产的通知》(赣工信建材字﹝2018﹞57号),第一次由政府部门主导推动错峰生产,明确要求全省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在2018-2020年每年错峰生产55天,合理缩短水泥窑运转时间,有效压减过剩熟料产能,减少水泥熟料生产与社会耗能高峰期污染排放叠加。
 
    然而,红狮水泥集团在国务院有关部委及江西省政府相关部门三令五申严禁新增产能、全力化解产能过剩的背景下,从2015年开始,在宜春市袁州区柏木乡仍顶风违纪违规新建另一条4500T/d生产线,建设进度断断续续目前处于“三通一平”阶段(具体见附图1)。
 
    据了解核实,宜春红狮项目为2013年5月份由江西省工信委核准批复(赣工信建材[2013]93号文,见附图2),与其在吉安建成的江西鹰鹏项目批复时间基本一致(2013年5月8日批复赣工信建材[2013]89号文),但在有关主管部门官网上未公示新建宜春红狮新建项目产能等量置换方案及有关审批手续,对照国家水泥产业有关政策,涉嫌几方面违规,具体如下。
 
    (一)项目审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流程
 
    2009年9月26日发布的国发〔2009〕38号文《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风电设备等产能过剩行业项目审批管理,原则上不再批准扩大产能的项目,不得下放审批权限,严禁化整为零、违规审批。严格防止各级政府的财政性资金流向产能过剩行业的扩大产能项目。尽快修订完善政府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在新的核准目录出台前,上述产能过剩行业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需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论证和核准。
 
    直到2013年12月2日国发〔2013〕47号《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才把水泥项目核准下发至“由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核准”
 
    据了解核实,宜春红狮为2013年5月份由省工信委核准,按照上述规定该项目核准权限与当时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属越权核准的严重违规行为。
 
    (二)违规项目仍违规大肆开工建设
 
    2013年5月10日由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发布的发改产业【2013】892号文《关于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的通知》中明确规定:“要求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项目,要停止建设”
 
    2013年10月6日发布的国发〔2013〕41号文《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分类妥善处理在建违规项目。对未按土地、环保和投资管理等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手续或手续不符合规定的违规项目,地方政府要按照要求进行全面清理。凡是未开工的违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凡是不符合产业政策、准入标准、环保要求的违规项目一律停建”
 
    红狮水泥毫无顾忌,宜春项目越权核准后在国家明令禁止新增的情况下仍从2015年开始陆续建设,严重违反国家上述有关法规。
 
    (三)项目产能等量置换方案未公示
 
    2015年4月20日,国家工信部发布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中明确:“对按照国发〔2013〕41号文件要求清理的未经国家核准且有必要继续建设的在建项目……,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相关条款规定,核实产能置换方案,确保淘汰项目真实、产能合理,明确置换产能淘汰期限。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产能置换方案及核实意见报省级人民政府确认后向社会公告”。但宜春红狮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一直未公布,违反了产能置换有关规定。
 
    2016年5月,发布的国办发〔2016〕34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对国发〔2013〕41号文件印发前的水泥违规项目,未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告、认定或明确由地方视情处理的,停止生产许可受理,已受理的一律不予许可”。宜春红狮违规项目未经国家有关部委公告,即使违规建成也无法获取生产许可证,无法合法生产。
 
    宜春红狮地处赣西地区(含萍乡、新余、宜春三市),国土面积25702平方公里,人口863万,现有新型生产线15条,水泥产能2763万吨,人均产能3.2吨是全国人均消费量的近2倍,这一区域已是水泥产能过剩的重灾区,各水泥企业产能利用率一直很低,尤其是临近宜春的上栗印山台水泥公司2条5000T/d熟料生产线,投产四年多来,因产能过剩需求不足,其中一条生产线一直没有生产,该企业生产经营陷入十分困难的境地。在这种情况下,红狮在赣西地区再建熟料生产线,无疑是雪上加霜,是对该区域化解产能过剩的严重干扰和破坏。
 
    去产能是深化和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首要任务,水泥行业产能过剩已是不争的事实。对此,江西水泥行业和地方各界反映非常强烈,与之紧密关联的萍乡市水泥行业协会、各主要相关企业联名盖章反应该项目的违规建设、违规审批行为,呼吁要通过各方力量,全力制止项目建设。并请求政府有关部门对红狮在宜春新增熟料产能项目上予以高度关注,组织对该项目进行全面审查,公开公布项目各项审批文件和等量置换落后产能指标名单,彻查项目进行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并采取果断措施尽快叫停项目建设,彻底落实国办发﹝2016﹞34号文件和赣府厅发﹝2016﹞48号文件“严禁新增产能”的政策精神,以维护和促进江西水泥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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