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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友红:严禁“无效产能”通过产能置换的方式激活

更新日期: 2018年09月04日 来源: 数字水泥网 【字体:
摘要:长期停产的、无资产效益回报的“无效产能”(僵尸生产线)应该列为去产能对象,应严禁无效产能通过置换的方式激活,使之又成为部分企业扩大水泥产能的一种途径;此外,可通过政府引导(如通过政策适当地补贴给予淘汰),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有序退出市场。
 
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总裁纪友红
 
    工信部关于《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17〕337号)于2017年12月31日出台以来,在水泥行业引起了巨大反响,不足半年时间,以各种形式的产能置换在建或拟建生产线已达数十条,给行业化解产能过剩的前景蒙上了阴影。
 
    ◆我们认为水泥产能置换政策是弊大于利
 
    虽然产能置换的初衷是减少和淘汰落后产能,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着新建生产线实际产能远超项目核定置换产能的“批小上大”问题,也存在将无效产能转化成有效产能的情况。
 
    除了西藏,其他各省市自治区水泥行业均存在产能严重过剩的状况。有些新建项目在本省内产能置换指标不够,通过去外省区购买凑齐置换指标,实际上加大了本省产能过剩状况。异地置换更多的是为想建新线的部分企业找到一条可以将项目合规化的途径。故不论在本省内产能置换,还是跨地区产能置换来新建项目,产能过剩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反而有加剧的可能。
 
    因此,水泥产能异地置换特别是跨省置换与国家“有效压减水泥熟料过剩产能”政策背道而驰,是一种新的不公平竞争,必须制止。
 
    ◆水泥行业应该采取哪些办法有效去产能
 
    1.坚决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并明确时间节点,确保落后产能有序退出。
 
    2.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对已投产生产线要继续执行好错峰生产。
 
    3.制定落后产能的评价标准,从严设定环保、能耗、产品质量等标准要求,作为淘汰落后的依据,利用法律法规政策落地执行淘汰落后产能,并加大执法力度,要求不达标的低效能生产线停止生产。
 
    4.制定配套的淘汰落后产能的激励机制,如国家层面配套财政资金支持企业去产能,继续执行淘汰落后产能奖励政策,引导企业主动退出。
 
    ◆无效产能决不能置换激活
 
    目前我国熟料产能过剩问题依旧突出。2017年全国熟料实际年产能20.8亿吨,当年生产熟料14亿吨,熟料的产能利用率68%。根据国办发〔2016〕34号文件提出的“产能利用率回到合理区间”的目标任务,熟料产能利用率要回到合理区间80%,即按目前14亿吨的熟料需求,过剩产能达到3.3亿吨。根据2017年中国水泥协会产能利用率调研分析结果,至少有1亿吨以上熟料产能是处于长期停产或极低利用率的“无效产能”。
 
    因此,长期停产的、无资产效益回报的“无效产能”(僵尸生产线)应该列为去产能对象,应严禁无效产能通过置换的方式激活,使之又成为部分企业扩大水泥产能的一种途径;此外,可通过政府引导(如通过政策适当地补贴给予淘汰),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有序退出市场。
 
    对违规新建项目,协会应积极向当地政府或上级政府相关部门反映,勒令停建,并对违规新增产能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建议不核发生产许可证,或者要求不予供电等),或者考虑对企业信用进行负面记载的方式进行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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