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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回应山东省水泥企业错峰生产工作

更新日期: 2019年04月23日 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字体:
摘要: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对山东省水泥企业熟料生产线实施夏季错峰生产进行了肯定并发复函给山东省水泥行业协会。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对山东省水泥企业熟料生产线实施夏季错峰生产进行了肯定并发复函给山东省水泥行业协会,具体内容如下:
 
 
鲁环函〔2019〕126号
 
山东省水泥行业协会:
 
    你协会《关于支持组织山东省水泥企业熟料生产线实施夏季错峰生产的函》(鲁水协字〔2019〕05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从遏制近年来夏秋季全省臭氧(O3)浓度持续升高趋势、提升空气质量优良率,突出重点行业和区域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的角度,鼓励支持你协会依照《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通过2019年6月1日至6月20日和8月17日至9月5日(夏季错峰生产)两次主动停窑实现化解水泥行业产能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举措。
 
    二、夏季错峰生产不抵消2018—2019年度秋冬季错峰生产期间承担民生任务的熟料生产线应补齐的秋冬季错峰生产停窑时间。
 
    三、请你协会组织相关企业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建立停窑台账,组织做好夏季错峰生产减排效果的评估总结,为我省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打赢蓝天保卫战作出贡献。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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