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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印发实施

更新日期: 2019年11月12日 来源: 生态环境部 【字体:
摘要:为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开展重点区域秋冬季攻坚行动”任务要求,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和相关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为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开展重点区域秋冬季攻坚行动”任务要求,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和相关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汾渭平原包括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含陕西省西咸新区、韩城市),面积约15万平方公里。区域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产业结构偏重,煤、焦等占比较大,工业排放量大,污染治理水平亟待提高;能源结构以煤为主,清洁化利用水平偏低,燃煤污染特征明显,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污染影响突出,环境空气二氧化硫浓度是全国的1.7倍;煤、焦炭等大宗货物以公路运输为主,过境车辆排放量大,机动车排放污染问题突出。2018年,汾渭平原PM2.5浓度58微克/立方米,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基本相当,较2015年下降4.9%,下降幅度远低于其他区域。特别是秋冬季期间,PM2.5平均浓度是其他季节的2倍左右,重污染天气频发,重污染天数占全年90%以上,是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抓好秋冬季污染治理,就抓住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牛鼻子”。

    《方案》是针对汾渭平原大气污染特征和当前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目标形势制定的。总体思路是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聚焦影响秋冬季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强调依法依规、精准科学施策,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强化标本兼治,同时加强组织保障,严格监督执法,确保责任落实。

    《方案》在确定各城市2019-2020年秋冬季(2019年10月1日-2020年3月31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时,既考虑与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相衔接,又充分考虑各地工作实际和可操作性,污染重的城市多削减,改善幅度小的城市多削减,重点城市多削减。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目标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

    《方案》根据汾渭平原大气污染特征,提出针对性攻坚措施:

    一是推动焦化行业结构升级,加快推进炉龄较长、炉况较差的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压减工作;实施煤炭洗选企业专项整治,关停、整合一批,深度治理一批。

    二是在保证温暖过冬的前提下,集中资源大力推进散煤治理,2019年采暖季前完成散煤治理198万户;采取综合措施,防止已完成替代地区散煤复烧,对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地方人民政府应依法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制定实施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三是加快推进煤炭、焦炭运输“公转铁”,山西省全面推进重点煤矿企业接入铁路专用线。

    生态环境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扎实推进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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