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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重污染天气下七类企业可以不停产、不限产

更新日期: 2019年11月22日 来源: 河南日报 【字体:
摘要:经省污染防治攻坚办研究决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七类工业企业和重点项目,在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防治设施齐全并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不停产、不限产。
 
    进入秋冬季,雾霾天易发频发,也是一年中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克难的特殊时期。11月20日,在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河南省再次重申,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时,要坚持分级管理、差别化管控,坚决反对“一刀切”,严禁“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
 
    经省污染防治攻坚办研究决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七类工业企业和重点项目,在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防治设施齐全并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不停产、不限产。
 
    为保障民生、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整体升级,在19日举行的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视频会议上,河南省明确了享受该政策的七类企业——
 
    第一,对重点行业绩效分级企业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对被评为重点行业绩效分级A类企业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可不采取管控措施,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对被评为重点行业绩效分级B类企业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针对不同级别采取相应的减排措施;对绩效水平较差的C级企业,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加大减排力度。
 
    第二,对民生保障类企业实施“以热定产”。对承担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障城市正常运转任务、涉及居民供暖等保民生的516家工业企业,在满足保障任务的同时,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实施“以热定产”。同时,避免对居民供暖锅炉和对当地空气质量影响小的生活服务业采取停、限产措施,尽量减轻对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
 
    第三,对战略性和新兴产业的企业不实施应急管控。对于属于重点新兴产业和战略性产业的99家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鼓励企业自主减排。
 
    第四,对涉及军工产品和外贸出口的350家企业,在满足产品订单生产任务的同时,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实施“以量定产”,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
 
    第五,对绿色环保引领企业实施应急管控豁免政策。被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等部门评选为“河南省绿色环保引领企业”的40家企业,在重污染天气橙色及以下预警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鼓励企业自主减排。
 
    第六,对绿色发展排行榜靠前企业实施应急管控豁免政策。对焦化、电解铝、氧化铝、化肥、造纸、陶瓷、铁合金、耐材、碳素、医药、农药、印染等12个涉气重点行业的119家企业,在重污染天气橙色及以下预警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鼓励企业自主减排。
 
    第七,对重点民生建设工程项目不采取限制性停工措施。对国家和省重点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和当地政府确定的民生工程,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管控措施基础上,给予支持鼓励,加快施工进度,不采取限制性停工措施。
 
    “让绿色发展水平高、治理污染投入大、治理成效好、环境信用高的企业在重污染天气下正常生产,将起到正向激励作用。”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副主任、省生态环境厅厅长王仲田表示,实行差别化管控措施,就是要激发企业治污动力,增强绿色发展意识,提升行业绿色发展水平,从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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