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黑龙江省2020年水泥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
摘要: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与2020年11月10日布“关于做好黑龙江省2020年水泥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与2020年11月10日布“关于做好黑龙江省2020年水泥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20年11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境内所有水泥厂实行错峰生产,其中承担协调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生产线原则上可以不进行错峰,应适当降低水泥生产负荷。2021年上半年错峰工作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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