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势、监管、汇率|简析4月份我国水泥熟料进口持续增长
数字水泥网:5月25日,据中国海关数据显示,2021年1-4月份累计进口熟料837.88万吨,同比增长32.5%,其中,4月份单月进口量为265.95万吨,同比增加107.64万吨,增幅达68%。
国内外水泥熟料市场出现明显价差是4月份进口持续增长的主要动力
国内方面,据数字水泥网价格指数显示,沿江熟料价格通过四轮涨价,已经涨至450元的较高位。国际方面,4月份我国进口水泥熟料总额为8.73亿元,折合单价为328.15元/吨,相较国内价格具有明显优势。
其中,越南作为我国水泥熟料最大进口国,1-4月份,我国从越南进口水泥熟料648.42万吨,占进口总量的77.4%。4月份单月我国从越南进口水泥熟料208万吨,占当月总量78.2%。进口单价为331.23元/吨,与全月进口均价基本持平。
越南建设部在对全国市场实际供需状况和投资发展情况调研时发现,目前越南水泥、瓷砖、建筑玻璃等部分建材产能已接近《越南2021-2030年及面向2050年建材发展战略》中2025年目标,但实际产量仅为设计产能的80%至85%,市场供过于求。
据了解,截至2020年12月31日,越南全国共投资建设了85条水泥生产线,总产能1.04亿吨/年。此外,越南政府总理批准至2030年投资新建24条生产线,产能为3631万吨。预计至2030年越南全国将有109条水泥生产线,总产能达14035万吨/年。2020年越南熟料和水泥产量约1.04亿吨,但总销量仅1亿吨(国内销售约6200万吨,出口3800万吨)。
可以预见,随着越南等国家水泥熟料产能过剩现象加剧带来的挤出效应,国内沿海市场面临越南出口熟料的竞争冲击会持续加大。
近年来数据显示我国水泥熟料进口业务逐年保持快速增长
自2016年供给侧改革逐步收紧后,我国水泥供需格局逐步改善,尤其是华东地区已经从水泥熟料出口地转变为进口地。据统计,2016年-2020年我国熟料进口量大幅度增长,其中,2017年和2018年增长环比分别达到了1870.4%和1354.7%,进口量增长迅猛;2020年我国进口水泥熟料总量为3336.6万吨,依旧呈现增长趋势。
我国熟料进口来源国主要来自越南、印尼、泰国和日本。越南是我国水泥行业最大进口国家,我国也是越南的最大出口国家。2018和2019年我国从越南分别进口约989.2万吨和1600万吨熟料,2020年我国从越南进口熟料量更是猛增到了1980万吨,占该年度全部总进口量的59%,其次是印尼、泰国和日本分别占总进口量的10%、9.9%和8.2%。
一边是越南等周边国家水泥熟料产能的进一步增长,附带价格、海运优势;一边是我国供给侧结构调整,熟料价格运行平稳,越南熟料向中国方向的出口的高增速看似处于情理之中,且目前华东地区的熟料输入量仍在可控范围内,区域格局为价格保底,但“外来者”一旦得以持续建立并巩固稳定的供销渠道,势必会对我国沿海区域固有格局和行业生态造成一定影响。
排除正常生产经营及市场供需因素外,影响我国水泥熟料进口业务的重要因素还包括市场监管政策和人民币汇率等,这两方面近日都传出了重大消息。
市场监管新政将对水泥熟料进口业务产生重要影响
5月25日,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提升水泥产品质量规范水泥市场秩序的意见》,意见就进口水泥市场秩序规范方面强调:要强化进口水泥检验监管。完善进口水泥海关检验检疫要求,强化进口水泥法定检验,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实施检验监管。研究推动将进口水泥熟料列入法定检验目录,保障进口水泥及熟料质量安全,促进优质产品进口。
鉴于我国水泥工业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实施检验监管”,其目的是为了保障进口水泥熟料质量安全,客观上也为我国水泥熟料进口设定了高门槛。“将进口水泥熟料列入法定检验目录”一旦施行,则我国所有进口水泥熟料都必须向商检机关报验,未报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能获海关验放,即使进口也不准销售与使用,这将会对我国水泥熟料进口业务产生重要影响。
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改革或扩大进口水泥熟料的价格优势
近期人民币汇率升值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5月26日,在岸人民币兑美元升破6.40关口,为2018年6月份以来首次。伴随着汇率的强势表现,监管高层密集释放信号。综合看来,相关高层表态存在一个重要的共同点,那就是随着汇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决定人民币汇率的市场因素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且人民币汇率中长期内持续对美元升值或是大势所趋。受此影响,长时期内水泥熟料进口价或因人民币汇率的持续走强而相对走低,其价格优势将得到进一步巩固。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