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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长兴县煤山镇大煤山矿、老虎塘矿、凉帽山矿毗邻矿区综合整治项目水泥用灰岩矿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更新日期: 2021年05月17日 来源: 数字水泥网 【字体: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省长兴县煤山镇大煤山矿、老虎塘矿、凉帽山矿毗邻矿区综合整治项目水泥用灰岩矿

项目地址:浙江省长兴县煤山镇境内。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矿区范围以长兴县煤山镇的湖州南方矿业有限公司大煤山石灰石矿、湖州南方矿业有限公司凉帽山石灰岩矿、长兴县煤山镇五通村老虎塘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范围为基础,进行整合利用设矿区范围,包含现有三个矿山范围周边区域并向深部进行延深。由29个拐点圈定,面积2.792km2,开采深度+223.83m~+55m。山坡露天开采。采用穿孔→爆破→铲装→汽车运输→粗破碎→胶带运输的开采工艺。拟定矿山开采规模年开采石灰岩矿1600万t。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周边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如下表和图所示。

表1  主要环境敏感点一览表

环境要素

序号

敏感点名称

最近点位置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方位

最近距离(m)

环境功能区

备注

东经

北纬

环境空气

1

新槐村

新槐

119.688

31.072

自然村落安置小区

1083户,2784人

WS

820

GB3095-2012二类区

槐坎乡;煤槐线以东的居民将在开采前搬迁

梓坊

119.683

31.077

自然村落

W

500

2

煤山村

煤山

119.734

31.095

自然村落

618户,1444人

E

950

煤山镇

上煤山

119.724

31.089

ES

500

3

南街社区

银杏花苑

119.731

31.101

居住区

1172户,1891人

E

930

煤山镇

丰泽苑

119.735

31.1

E

1225

恒丰苑

119.736

31.097

E

1228

下沙花园

119.74

31.102

E

1705

4

金和嘉园社区

金鑫苑

119.73

31.111

居住区

3000户,9000人

NE

1610

煤山镇

金鼎苑

金鼎公寓

5

五通村

五通新村

119.723

31.119

自然村落、安置小区

894户,2223人

NE

2500

不考虑矿界外的破碎站和输送廊道。煤山镇

下村

119.723

31.101

NE

500

上村

119.719

31.103

NE

616

四都

119.724

31.104

NE

787

狮子山

119.714

31.099

NE

580

6

访贤村

赵岭新村

119.689

31.112

自然村落、安置小区

730户,1927人

N

2010

白砚乡

王家村

119.698

31.107


1306

蒋家村

119.705

31.108


1450

7

东风村

119.672

31.073

自然村落

580户,1482人

W

1650

槐坎乡

8

十月村

119.67

31.066

自然村落

836户,2233人

SW

2100

槐坎乡

9

仰峰村

119.65

31.085

自然村落

580户,1566人

W

3800

槐坎乡

10

抛渎岗村

119.75

31.057

自然村落

322户,870人

S

4280

煤山镇

11

礼介村

119.73

31.064

自然村落

300户,810人

S

2780

煤山镇

12

金钉子社区

长广金水苑

119.702

31.076

居住区

2828户,4750人

S

820

煤山镇

长广金桂苑

119.713

31.082

420

13

槐坎社区

119.69

31.071

居住区

1500户,4050人

WS

900

槐坎乡

14

白砚社区

119.69

31.112

居住区

2300户,6210人

N

2000

白砚乡

15

平丰村

119.707

31.069

自然村落

250户,675人

S

1800

煤山镇

16

六都村

119.69

31.054

自然村落

280户,756人

WS

2760

煤山镇

17

新安村

119.75

31.102

自然村落

150户,405人

E

2720

煤山镇

18

新源村

119.76

31.092

自然村落

185户,500人

E

2930

煤山镇

19

白砚村

119.67

31.119

自然村落

392户,1058人

WN

3600

白砚乡

20

罗介村

119.68

31.138

自然村落

262户,707人

N

5000

白砚乡

21

和介口村

119.65

31.128

自然村落

156户,420人

N

5700

白砚乡

22

新民村

119.74

31.496

自然村落

240户,650人

EN

5900

煤山镇

23

新川村

119.75

31.146

自然村落

200户,540人

EN

6000

煤山镇

24

祠山村

119.65

31.063

自然村落

120户,324人

W

4200

槐坎乡

25

江南红村

119.68

31.073

历史文物、4A景区

/

W

1080

槐坎乡

26

学校

煤山中学

119.737

31.095

学校师生

教师96人,学生900人

E

1350

煤山镇

27

煤山镇中心小学

119.739

31.098

教师57人,学生1148人

E

1475

煤山镇

28

煤山镇中心幼儿园

119.738

31.099

教师31人,学生240人

E

1420

煤山镇

29

槐坎中心小学

119.674

31.075

教师51人,学生1027人

S

1335

槐坎乡

30

槐坎中心幼儿园

119.69

31.072

教师23人,学生180人

SE

800

槐坎乡

31

行政机关

煤山镇政府

119.738

31.107

办公人员

--

EN

1770

煤山镇

32

煤山镇委党校

119.737

31.1

--

E

1450

33

医院

长广医院

119.735

31.099

医生病人



E

1180

煤山镇

34

金钉子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

地质公园

119.698

31.077

地质遗迹

保护区总面积275公顷

S

紧邻

坐标为地质公园门口

声环境

1

金钉子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

地质公园

119.698

31.077

地质遗迹

保护区总面积275公顷

S

紧邻

GB3096-2008

1类标准

关注振动影响

水环境

1

合溪(苕溪38)

合溪长兴饮用水源区1

-

-

水质及水生生态

--

S

700

GB3838-2002

Ⅱ类标准

/

2

合溪(苕溪40)

合溪长兴饮用水源区2

-

-

--

N

1000

/

生态环境

1

金钉子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

119.698

31.077

地质遗迹

总面积275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17公顷

S

紧邻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坐标为地质公园门口

土壤环境

1

耕地

119.68

31.082

一般农田

-

W

200

GB15618-2018

/

2

园地

矿界西侧、北侧、南侧均有分布

苗木种植地

_

 

_

 

_

 

/

 



 

图1 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分布图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面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次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含油废水以及雨期矿区径流雨水。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项目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当地农民定期清运。开采区径流雨水收集进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用水,不外排。

2、地下水影响分析结论

本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矿体位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以上,地下水主要由大气降雨补给,沿基岩裂隙向低处迳流,在低处以渗水排泄。本矿山开采不会改变地下水的补、径、排条件,地下水水资源受本矿山开采影响较小,同时对地下水水位影响较小。项目营运期在做到地表径流水、含油废水、生活污水达标处理后回用,矿区开采对地下水水质影响程度极小。

3、空气质量影响分析结论

经预测分析,正常排放情况下,TSP和NO2最大小时占标率均未超过30%;未突破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底线,不会导致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降级,在可接受范围内。叠加其他在建同类污染物和环境质量浓度后,预测浓度占标率均低于100%,不突破环境空气质量底线。

爆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虽然是短时的,但一定区域范围内将会有超标污染现象,特别是对周边民居点有一定的影响,需要建设单位今后在运营期间重视爆破废气的污染影响,尽量采取措施减少爆破废气的排放。如减少一次爆破的炸药用量,分多次爆破,特别是爆破点离民居点较近时更应减少一次炸药用量;爆破期间采取对爆破面进行预湿处理抑尘,尽量采用深孔爆破;爆破期间观察风向,尽量使爆破期间民居点避开爆破点的下风向等。

4、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爆破期间做到保证300m爆破警戒线范围内无民居,爆破噪声对附近民居点的突发噪声影响不会超过声环境2类功能区突发性噪声75dB(A)的参考值,同时企业需减少一次炸药用量,以及接近开采边界时尽量开用松动爆破、预裂爆破等低噪声爆破手段进行爆破,减少爆破噪声影响。

矿区日常作业在采场边界附近行作业期间将导致采矿区外局部厂界噪声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但只要能够保证300m的爆破警戒线安全距离,日常采矿作业对周边居点处声环境质量不会造成超标影响,因此影响程度尚可。

5、爆破振动影响分析结论

采矿过程中的爆破工序往往伴随着巨大的能量释放,可产生如冲击波、振动、飞石以及扬尘等多种危害。本项目要求保证30m的爆破警戒线距离,则周边民居分布较远,爆破产生的冲击波、地震以及飞石等对建筑和暴露人群的影响均较小。

6、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间固废主要包括沉淀泥沙及职工生活垃圾和危险固废废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等,采取合理措施,固废今后均能够得到合理处置,处置过程均符合环保要求,因此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如下表所示。

 

表2 本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类别

防治对象

污染防治措施

治理效果

废水

地表径流水

采场周边设置边沟收集雨水,并设置专门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

不外排

含油废水

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

不外排

生活污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当地农民清运做农肥

不外排

废气

凿岩钻孔粉尘

设备选型上选用自带捕尘器的设备,湿式凿岩

经处理后达到 (除粉尘外)《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矿山开采过程中的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的标准,特征污染物CO执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中的标准

爆破粉尘及爆破废气

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爆破前喷水湿润工作面,爆破后喷雾洒水除尘;优化爆破参数,控制单次爆破炸药用量

运输及装卸扬尘

洒水抑尘

汽车、设备尾气

使用轻质柴油

固体

废物

剥离物

剥离物用于复绿等生态建设项目

不排放

沉淀池污泥

用做水泥生产原料

废机油

委托有资质的废油回收单位处理

废含油抹布和手套

混入生活垃圾一并清运

生活垃圾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不产生二次污染

噪声

高噪声设备

合理布局,加强机械设备的运行维护,对必要设备采取加装消声器、减振措施

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敏感点处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

爆破噪声级振动

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优化爆破参数,控制单次爆破炸药用量,严格执行爆破警戒要求,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爆破区,加强操作人员个人防护措施

运输噪声

加强管理,限制车速和禁止超载

生产管理

加强生产管理,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生产作业安排在昼间,夜间不生产

生态

水土流失控制及生态恢复

边开采边治理;设置挡土墙、排水沟沉沙池等排水措施,加强水土保持措施;矿区开采结束,对全矿区进行覆土复绿、并进行土地复垦等

控制施工期及采后期的水土流失强度达到规定的要求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省长兴县煤山镇大煤山矿、老虎塘矿、凉帽山矿毗邻矿区综合整治项目水泥用灰岩矿开采项目未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修订)》中的限制类和禁止类产业,生产规模符合《浙江省石灰岩、叶蜡石、普通建筑石料等三个矿种开采准入条件(试行)》;采取了一系列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清洁生产工艺,各项污染物的排放均能满足国家、省规定的有关排放标准;项目选址符合《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0年本)》和《长兴县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的要求,从预测的结果来看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通过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接受;通过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项目对金钉子地质遗迹保护区的影响可接受。

因此,从环保角度来说,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六、主要征求事项

对该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对当地现有的环境质量的看法、项目实施后的主要环境影响、项目实施对本地区经济发展是否有利、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需要反映的其他事项。

七、建设、审批与环评单位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湖州南方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工   联系电话:0572-6070098

审批单位: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审批窗口联系方式:0572- 6238087 

环评单位: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9号浙江省国家大学科技园A-407室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571-28181250

八、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期限及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本次征求意见方式为项目周边行政村公示栏和浙江政府服务网同步公示,征求意见的对象为项目周边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众,本项目公示期共10个工作日。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

 

公示单位(盖章):湖州南方矿业有限公司2021 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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