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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众翔建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更新日期: 2021年06月02日 来源: 数字水泥网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1年6月1日

  联系电话:0431-84269969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双阳区丹江街378号(区生态环境分局一楼)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吉林省众翔建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长春市双阳区云山街道于家村一社(铁路西侧)

吉林省众翔建材有限公司

吉林省博世环境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双阳区云山街道于家村一社(铁路西侧),中心坐标为东经125度37分36.92秒,北纬43度32分7.23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租赁现有闲置厂房及空地进行建设,占地面积为6429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41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2360平方米,主要生产设备有12米高水泥罐1个、三斗料仓1个、配料机1台、12米高搅拌机1台、悬辊机1台、成型机1台、洗车台1台,项目建成后年产2100个预制混凝土盖板、420000个模块式混凝土检查井、6300根水泥管。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

 

(一)施工期:1、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全部经沉淀池沉淀处理,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施工期间对施工场地设置不低于2米高的硬质围挡,禁止易产尘物料露天堆放,密闭存储,石料采用防尘布苫盖,场地定期洒水降尘。

3、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作业。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合理布局施工机械设备。

4、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及时外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到厂区内指定的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营运期: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运,用作农田施肥,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防渗池统一收集,沉淀后废水用于厂区内部降尘,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车间内封闭生产,粉尘主要来源于骨料卸料和上下料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搅拌机初期搅拌和细粉料卸料过程罐体呼吸产生的有组织粉尘,厂区内物料运输采用封闭皮带运送。细粉料筒仓为封闭式的水泥罐,罐顶配备一台布袋除尘器,水泥罐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罐顶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粉尘排放浓度满足GB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标准限值;搅拌系统配置一套布袋除尘器,搅拌系统运行过程中密闭,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粉尘排放浓度满足GB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标准限值;本项目散装水泥采用密闭罐体储存,输送系统为全封闭,无组织粉尘主要来自河砂、石粉砂、瓜子石卸料和上下料过程,运输车辆加盖苫布,河砂和瓜子石在厂区内防渗堆场堆存并加盖苫布,厂区内定期洒水降尘,石粉砂直接进入原料库储存,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能够满足GB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标准限值。本项目冬季不生产,无取暖设施。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首选低噪声设备,厂房采取消声及隔声措施,加强高噪声设备的管理与维护,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界噪声值均能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防渗沉淀池沉淀的砂石、残渣和不合格产品。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防渗沉淀池沉淀的砂石回用于生产;出模残渣和不合格产品,外售综合利用。

5、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本项目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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