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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和《水泥工业产业政策》

更新日期: 2006年08月23日 【字体:

      日前,国务院批准了《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和《水泥工业发展政策》。发布《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和《水泥工业发展政策》是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循环经济理念,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水泥产业结构调整和促进产业升级,指导我国水泥工业健康持续发展。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的《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和《水泥工业发展政策》,充分征求了财政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税务总局、环保总局、质检总局、工商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中国建材工业协会、有关地方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水泥工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已连续 21年位居世界产量第一位,占世界总产量的比重达48%左右。但我国水泥工业仍存在着整体发展粗放,工艺水平落后,资源、能源消耗高,污染严重,产业集中度低等问题。制定的水泥规划和产业政策旨在解决水泥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6个部分:1、水泥工业基本情况;2、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3、发展环境及需求预测;4、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5、地区布局;6、保障措施。

      《专项规划》提出,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我国水泥产量从1978年的6524万吨增加到2005年的10.6亿吨,其中新型干法水泥的比重达到45%。据测算,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我国水泥消费仍将继续保持在较高的水平。预计2010年水泥年需求量将达到12亿吨 ,2020年将维持在13亿吨左右。

      此外,《专项规划》还明确了水泥工业的地区布局、保障措施等。

      《水泥工业发展政策》主要内容包括6个方面:1、产业政策目标;2、产业发展重点;3、产业技术政策;4、产业组织政策;5、投资管理政策;6、发展保障政策。

      《发展政策》提出,要推动水泥企业跨部门跨区域的重组联合,向集团化方向发展,逐步实现集约化经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水泥企业生产集中度和竞争能力,鼓励企业采取先进技术和工艺,尽快淘汰落后产能。

      产业发展重点是鼓励发展新型干法水泥,重点支持在有资源的地区建设日产4000吨及以上规模新型干法水泥项目,建设大型熟料基地,在靠近市场的地区建设大型水泥粉磨站。

      产业技术政策旨在推动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坚持发展循环经济,厉行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水泥工业可持续发展,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新建水泥生产线必须有可开采30年以上的资源保证,新建设水泥粉磨站规模至少为年产60万吨。除一些受市场容量和运输条件限制的特殊地区,限制新建设日产2000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

      不得新建设立窑及其他落后工艺的水泥生产线,严禁将已淘汰的落后设备转向其他企业。

      投资管理政策要求根据投资体制改革方案,水泥类投资项目,除禁止类项目外,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切实加强 项目管理,严格控制不具备发展条件的企业盲目扩大生产能力,防止不顾环境影响的低水平重复建设新建水泥项目。企业自有资金比例不得少于35%。国家鼓励利用多渠道筹措发展资金。鼓励私人资本在符合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向水泥工业投资,鼓励外商投资发展大型新型干法水泥等。

    《专项规划》和《发展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正在展开。

来源: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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