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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对高耗能产业实行差别电价

更新日期: 2007年07月04日 【字体:

      从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7月1日起河南对电解铝等8个高耗能产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以此抑制高耗能产业盲目发展。

      为抑制高耗能产业盲目发展,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7月1日起,河南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8个高耗能产业,区分淘汰类、限制类、允许和鼓励类企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

      河南规定:对允许和鼓励类企业,继续执行正常的电价,对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用电价格在正常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分别加价0.04元和0.15元。

      据介绍,为完善差别电价,河南将为此采取五项措施:禁止各地自行出台优惠电价措施;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范围;调整差别电价政策界限;提高差别电价加价标准;对企业自备电厂实行收费政策。河南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后,技术先进、环保达标的允许和鼓励类企业仍然执行正常电价,不会增加支出;相对于限制类、淘汰类企业而言,其竞争优势将更加明显,可以达到鼓励先进的目的。

      据预测,河南对高耗能产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后,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3年内每年将增加成本5%-6%。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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