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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47家水泥厂 东莞获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更新日期: 2011年05月30日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字体:

    近日,记者从环保部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获悉,由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广东东莞被正式授予“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

  曾因为工业发展而一度导致环境污染严重的“世界工厂”广东东莞,八年间投入巨资用于环境污染治理和环保设施建设,现已取得明显成效。

  据了解,东莞自2002年提出创建国家环保城市的申请,累计投入环保资金376亿元人民币用于污染治理和环保建设。据东莞市环保局数据显示,2009年与2005年相比,东莞二氧化硫年排放量削减10.48万吨,削减率为52.4%。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削减2.63万吨,削减率为19.5%,实现主要污染总量有效削减,主要污染总量减排处于全省先进行列。

  2009年,东莞市超额完成广东省下达的节能目标,在全省排名第3,呈现出经济总量上升、资源消耗下降的良好态势。

  2005年以来,东莞在关闭47家水泥厂、218家砖厂、189家采石场、160多家污染企业、全面清拆16268处污染养殖场的同时,兴建各种环保基础设施,建成垃圾焚烧发电厂3座,实现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并建成36项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城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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