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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更新日期: 2013年06月14日 作者: 刘晓芳 来源: 中国建材报 【字体:
摘要:湖北省武汉市城建委近期出台了《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的出台,主要是为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城市建设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湖北省武汉市城建委近期出台了《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的出台,主要是为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城市建设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实施方案》要求,武汉市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武汉城市圈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节能标准执行率100%;“十二五”期未,新建建筑应执行低能耗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心城区和新城区政府所在地及中心乡镇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新增建筑节能能力126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10万吨。

    从今年7月1日开始,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保障性住房,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应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十二五”期未,30%的新建建筑应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年度新建绿色建筑将达1000万平方米。

    “十二五”期间,武汉市还将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800万平方米,形成年替代常规能源约10万吨标准煤,减少排放二氧化碳24万吨的目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道路装灯率将达到100%,道路照明主干道的亮灯率将达到98%,次干道、支路的亮灯率将达到97%,总体能耗较上一年减少3%。至“十二五”期末,武汉市城市照明节电率较“十一五”期末累计达到15%以上。到2015年全市新型墙体材料生产能力达到80亿标准砖,通过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节约标准煤115万吨,节约土地5.92万亩,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80万吨,综合利用粉煤灰、脱硫石膏、建筑垃圾等固体废渣3000万吨。

    此外,为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和管理,近期,武汉市城建委出台了《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应用和管理的通知》。明确从7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18层及以下住宅(含商住楼)和宾馆、酒店、医院病房大楼、老年人公寓、学生宿舍、托幼建筑、健身洗浴中心、游泳馆(池)等热水需求较大的建筑,应统一同期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上部应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其太阳能热水系统使用比例应达到30%以上。

    政府办公建筑、公益性公共建筑和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应在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地源热泵空调系统中选择一种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同时,鼓励其他公共建筑统一设计和安装应用可再生能源,鼓励在既有建筑改造中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公布2013年度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获奖项目的通报》,武汉建设大厦绿色改造项目荣获2013年度全国绿色建筑创新一等奖。

    住建部每两年评选一次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目的是引导绿色建筑健康发展,促进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奖励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具有创新性和明显示范作用的工程项目,以及在绿色建筑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武汉建设大厦位于武汉市常青路与振兴路交会处,始建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原设计为大型商场,项目建成后闲置了一段时间即改造为军事博物馆,2011年开展了大型商业建筑转变为绿色办公建筑的综合改造,采用被动优先、主动优化为原则的绿色技术集成体系,为武汉地区的低成本、常规技术的绿色建筑技术应用,对于武汉市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都具有良好的示范意义。

    项目通过绿色改造,实现了既有设备保留率70%,屋顶绿化率63.6%,可透水地面面积率52.4%,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技术给生活热水保证率86.7%,综合建筑节能率65.95%,采用可再循环材料等绿色建材比例73.89%。经测算,每年可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134.85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09吨。

    今年4月,住建部在北京主办第九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期间,副部长仇保兴亲自为武汉建设大厦项目颁发了三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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