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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水泥获深交所信息披露工作“A”级评价

更新日期: 2017年07月13日 来源: 金隅冀东水泥 【字体:

  近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完成了上市公司2016至2017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经综合考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6至2017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为“A”。

  2016至2017年度考核结果为“A”的上市公司占比为20.17%,河北辖区获得“A”级评价的深圳主板上市公司仅3家。公司获得信息披露工作“A”级评价,是公司合规运作、严把信息披露关的成果体现,是证券监管机构对公司规范治理程度和信息披露水平的充分肯定,也是资本市场对金隅冀东重组的高度认可。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 四个等级,本次评价以2016年4月30日前在深交所上市的1869家上市公司为评价对象。深交所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规定的评价标准,对上市公司在规定期间内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合规性、公平性、上市公司是否被处罚、处分及采取其他监管措施、上市公司与深交所的配合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评价。

  评价期内,公司累计披露近300份公告,未发生补充及更正情况;准时披露定期报告及业绩预告,及时回复深交所问询,与深交所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以现场、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待投资者约600人次,及时回答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互动易”网站的提问,回答率达100%。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工作,为公司合规经营和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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