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项目政策风险的规避

来源: 发布时间:2006年07月07日
      项目的政策风险是项目的主要风险之一。通过2003年底国家采取宏观调控措施,下发了《关于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盲目投资若干意见的通知》,使不少投资者才明白了什么是“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主要是指国内外政治经济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政府政策作出重大调整,项目原定目标难以实现甚至无法实现。

      2003年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较快的牵动下,水泥价格一路飙升。把众多的投资者的投资胃口给吊了起来。加上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政绩观驱动下,投资水泥生产线的建设热度升温。不过这一次升温与前几次不同,投资者都把目标定在了技术完全成熟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再上机立窑的已为数不多。

      从产业结构调整的角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项目,应是好事。但在2004年的项目清理工作中,也暴露了诸多问题,项目“先斩后奏”、布局不合理、石灰石采用民采民运而不是自建矿山、土地使用上违规、环境影响评价上开工后补等等。有些项目通过清理给停或缓,项目的前期投入打了水漂。在清理项目过程中,凡循规蹈矩,按照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投资核准程序进行的项目,清理中轻松“过关”,项目风险仅仅表现在项目进度上由于清理而稍有延缓。

      通过上一轮宏观调控,可以看出,如果水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特别是鼓励类、符合水泥发展专项规划、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条件具备、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符合各项建设程序规定的话,可以说项目的政策风险接近零。反之,就会承担政策风险。

      国务院在2006年3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和原则,提出了结构调整重点措施。6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地区要从是否符合国家行业规划、产业政策、项目审核程序、用地政策、用地标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对今年以来的新开工项目在自查基础上进行全面清理。对不符合上述市场准入条件以及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新开工项目,要认真进行整改,该停止建设的要停止建设。

      很明显,如果项目在清理内容中有不符合项,则得承担项目清理政策风险,有可能被叫停。如果项目完全是按规定进行,履行完了必要程序,也就不存在什么政策风险。还需要提醒的是,投资者对地方政府提出的对项目投资的各项“优惠”条件,要认真分析,对其中不符合中央规定的越权条件,决不能照单全收,否则就要承担地方政策被纠正后,给项目所带来的政策风险。

      水泥项目规避政策风险说简单也简单,即按国家现行项目建设规定,一步一个脚印,千万别图“简化”和走“捷径”。

来源:数字水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