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禹州:12家小水泥状告省政府

来源: 发布时间:2006年10月16日

  河南省政府拆除落后水泥厂的计划正遭遇麻烦,禹州市12家水泥企业将他们告到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国务院法制办复议司副司长方军看过“豫政[2006]9号”文件后称“这个文件行政程序上有问
题”。这一文件正是河南省政府在辖区内拆除落后水泥厂的主要依据。

  日前,国务院对河南省法制办做出批示,要求依法受理12家水泥企业的申诉。

  风波

  “当初都是按河南省政府的相关文件来办,现在在实际操作中遇到一些问题,离省里原来的拆除要求还有一定距离。我们的操作在程序中存在问题。”10月12日,河南省禹州市环保局叶科长对记者说。

  一周前,他和他的同事们亲赴浙江学习当地淘汰落后水泥产能的经验。当时,禹州市15家水泥厂与政府正僵持不下。

  2006年2月,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转批2006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即“豫政[2006]9号”文件。文件称“为尽快解决我省个别区域水泥行业严重污染周边大气环境的突出问题,有效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在2006年10月底前,关闭南阳市蒲山镇、禹州市无梁镇和辉县等三个重点区域所有普通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以及所有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粉末站。”

  文件要求,2006年6、7月企业自主拆除;8、9月强制拆除;10月清理现场、恢复自然环境;11月检查验收。

  随即,禹州市发出具体落实文件,要求5月拆除完毕,10多家水泥厂均表示不接受这一决定。

  “淘汰落后产能应该是市场淘汰,而不能是政策性退出。”12家水泥厂的申诉代表石建业对记者说。石是禹州市水泥行业协会会长,禹灵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同时还是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7月份,当地水泥厂联合提出请求,维持开工到年底,并保证不影响年底的拆除任务。这一请求没有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并对无梁镇12家水泥厂下达强制停产、拆除装置的要求。厂方工人开始封堵省际公路和上访。

  7月中旬,河南省副省长张大卫赴禹州市无梁镇视察,并督促水泥厂拆除设备。水泥厂职工听说省上领导来了,很快聚集到企业门口,被现场维护治安人员拦住。

  9月27日,河南省法制办马处长对记者称,“我们有些工作还得听省政府的,我们不受理没有任何问题”。

  针对“豫政[2006]9号”文件关闭水泥企业的内容,石建业认为:水泥厂没有超标排放,当地环保部门也没有进行检测,关闭水泥企业,不能以《环保法》为依据;说水泥厂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也没有依据,即便是按照国家的文件,水泥厂的拆除也应该有一个时间过渡;关闭的善后工作政府也没有做好,只是一纸文件立即关闭,没有补偿。

  市场淘汰与政府淘汰

  禹州位于河南中北部,矿产资源丰富。石灰石矿遍布境内,开采加工多集中在城北部的无梁一带。整个无梁镇遍布大大小小12家水泥厂。1995年改制后,水泥厂几乎全部转包给个人,新厂区大都通过村民自愿入股方式集资兴建。

  “当初建厂时,附近愿意入股的村民少的拿万余元,多的拿出上百万,有的甚至连自家的宅基地都做厂区建设用地了。厂子一停,地也没了,钱也没了。”振兴水泥厂郭经理说。

  9月26日,灵峰水泥厂,产区内破败不堪,一把生锈的铁锁将大门紧锁,偌大的厂区内空无一人。无梁镇所有的水泥厂都已经停产,剩下一个个灰色的水泥窑冷清不已。

  无梁镇路口村一李姓村民告诉记者,以前确实污染很厉害,“白天污染的时候,吃饭都不敢出来,一天下来,房子上落的灰都有一指那么厚”。虽然厂里都装了除尘装置,但基本没用,有时候也就是白天用一会儿,夜里一般都不用,费用太高。

  这位村民曾在灵峰水泥厂当运输司机。“已经休息几个月了,原来用翻斗车跑运输的时候一天能挣一二百块钱。”他盼望着这些水泥厂重新开工,“污染我们早已经习惯了,离了厂子我们没饭吃啊。”

  禹新水泥厂徐经理说,“2005年水泥市场开始好转,今年又赶上政府村村通工程,到处都在修路,水泥的价格也上去了,这么好的时候,却逼着我们关闭。”

  “上大关小、等量淘汰、总量控制,加强企业集中度。”石建业对国家发改委的水泥产业政策如数家珍。“状告河南省人民政府,因为我们是合法的存在。我们不在国家发改委淘汰的范围之内,发改委要求8万吨,我们的产能是10万吨以上。”石建业说,“来北京已经两个月了,一直就在跑这个事情。12家水泥企业一共280万吨的产能,职工总数15000多人,停产后大量剩余工人安置不了,企业的欠款也还不上,许多民营企业的老板都跑了。”石建业向记者提供的资料显示,无梁镇12家水泥厂共有银行贷款1.9亿元,现有债务总额3.6亿元。

  面对关厂风波,河南省发改委工业处刘处长表示,要上大,必须压小。

  刘处长介绍,河南省水泥产业的规划都是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政策来做的。而且河南还超前,国家要求2000万吨以上的产能,我们就要求5000万吨。规模越大,对原料和能源的消耗就越小。5000万吨全是干法回转窑水泥项目,以前的机立窑将按照政策全部关闭。

  而事实上,在禹州,由当地最大的煤炭企业中峰集团和浙江锦江集团共同投资建设的干法水泥项目已于2005年9月破土动工。中锦水泥项目总投资10亿元,占地770亩,规划两条日产5000吨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两条生产线建设投产后将年产水泥熟料400万吨。

  最后一次思想工作

  石建业代表水泥厂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的请求报告认为,河南省政府的做法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悖,12家水泥企业都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建有环保除尘装置。“这些排污治理设施都在2004年年底以前通过了环保部门的正式验收,仅过了一年,就对水泥企业实施关闭,这种做法与行政许可法严重抵触。”

  9月29日,河南省环保局朱副主任对记者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不一定符合河南的相关政策。”按照河南的规划,必须在2007年年底之前全部关闭。重点是新乡、许昌、南阳三个水泥产业群。河南省环保局负责宣传的高主任对记者称,“河南的污染治理必须坚持按照河南的文件办。”

  禹州市环保局叶科长也表示,“水泥厂虽然符合国家发改委的产业标准,但各部门的标准不一样,而且标准也处在不断变动之中。”

  王建业和其他水泥厂的经理们希望,企业关闭后的一系列问题能够得到政府的妥善解决,包括人员安置、入股资金、企业债务等问题。他们想要的结果是:推迟拆除关闭的时间,让损失降到最小;并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国家发改委等8部门于4月13日颁布的《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指出:对水泥立窑企业退出市场应给予一定的补偿。“浙江、广东做得就很好。国家有规划,每年淘汰5000万吨左右产能,为此国家有专项资金5个亿,每10万吨的生产线,政府的补贴不应低于300万元。广东、浙江是省政府和地方政府各拿一部分,而我们这边什么都没有。”王建业他们要求政府落实文件精神,借鉴外地经验,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至于国家的补偿政策,各地有各地的实际情况,补偿不补偿,补偿到什么程度还得看地方政府的实力。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补偿,采取的方式也不会一样。”禹州市环保局叶科长说,“事情闹到这个地步,给河南政府部门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政府将积极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但这是最后一次做工作了。”

  身处北京的王建业依然在不安中等待事情的进展,他说他暂时还不敢回禹州,一是怕政府抓他,二是怕逼债的股东追上门来。而留在禹州支持他的那些经理们,都在等待最后的说法。“现在自己都有点不敢相信国家的政策了,今天上了项目,过不了几年,一道新政策下来就全没了。”禹新水泥厂徐经理神色黯然地说。(张向东 勾新雨)

来源:经济观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