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保留3家立窑水泥企业利与弊

来源: 发布时间:2006年10月18日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经过广泛调研和审慎考虑,同时结合新乡市的整体发展思路,去年年底、今年年初关闭了市内立窑水泥企业48家,保留了新星、丰收、振新3家龙头立窑水泥企业。此举在全省引起强烈反响。这3家立窑水泥企业,目前全部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水泥产品认证和清洁生产审核,这在立窑水泥行业是不多见的。对于保留这3家企业,新乡市人民政府领导颇费苦心,曾到全国优秀立窑水泥企业考察多次,最后论证通过。

  首先,应该肯定新乡市人民政府关闭48家立窑水泥企业对于加快我国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改善地区环境,缓解能源、资源压力等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符合地区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水泥工业与国外先进水平比仍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为行业整体经营发展粗放,资源、能源消耗高,综合利用水平低;结构不合理,产品档次低,落后生产能力比重大;企业数量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落后的立窑水泥工艺还占据水泥数量的主体,这些矛盾和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到水泥工业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因此调整产业结构,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大力发展代表先进生产力的新型干法,提高新型干法的比例。近年来,水泥工业投资90%以上集中于新型干法水泥,且以大型生产线为主。2005年,全国新建投产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共110条、熟料生产能力10137万吨,其中日产5000吨及以上生产线34条、熟料生产能力5363万吨,占新增总能力的52%.北京、上海、浙江和广东(珠海、东莞)、山东(青岛、淄博)等地采取人大立法、颁布政府令、财政补贴等方式,确定淘汰落后生产线的目标和时间表,落实责任、严格执行,效果明显。据不完全统计,落后工艺生产的水泥总量2004年减少了2680万吨,去年又减少2500多万吨。到2005年年底,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能力达到4.3亿吨,新型干法水泥产量比重已由2000年的不足12%,提高到40%.立窑水泥让位,新型干法水泥成为我国水泥数量的主体,是我国水泥工业发展的必然。

  其次,对于新乡市人民政府保留3家立窑水泥企业,虽有争议,但业内的一些专家认为是符合区域发展的客观要求的。新型干法水泥有着不同的合理比例和布局,既不能一律追求比例,也不要脱离本地区市场与资源的实际情况。大型企业的适用技术是经济规模(日产4000吨以上)的新型干法技术,中型企业的适用技术主要是日产2500吨级的新型干法,有些地区也适合采用现代立窑生产技术。因此,以经济规模的新型干法技术为主导,以现代立窑技术为辅助的技术结构,是我国现阶段水泥工业相对合理的技术结构,这不仅可以降低运输半径,有利于生产企业,也使消费者受益。

  另外,新乡市淘汰落后,适量保留3家先进立窑企业,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随着我国新型干法的快速发展,立窑水泥退出数量上的主体地位,已成为我国水泥工业发展的历史必然。但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应如何对待这个庞大的落后群体?笔者主张要采取支持先进、淘汰落后、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的政策,要充分利用当前生产力大量过剩的有利时期,加速立窑企业群体先进与落后的分化。今后若干年里立窑水泥将进入零发展时期,占水泥总量的比例将逐年下降。立窑水泥的布局和企业结构将发生较大的变化,大部分地区将出现负增长乃至全面淘汰,有些地区(不适宜发展新型干法)还会有发展。就企业而言,将出现重新组合。只要在政策上采取正面引导,区别对待,继续生存的立窑企业将发生深刻的变化,其生产水平、平均生产规模、企业数量、企业面貌等,将向优化产业结构的方向发展,并取得明显的进步,如当今高产、优质、环保的“建通窑”等。

  当前,水泥工业既面临着“黄金发展期”,又面临着“矛盾凸显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一个关键阶段,既有因为举措得当而快速发展的经验,也有因为应对不当而陷入发展陷阱的失败教训。新乡市在淘汰与保留中也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如关闭企业的补贴、人员安排,保留下来的立窑企业外观形象、管理水平等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同时,新乡市提出保留3米以上立窑,这无形中鼓励了前几年立窑企业的扩径改造。利大于弊,还是利弊相当,这需要时间的检验。(贺林  慧康  房元)

来源:中国建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