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十一五”将淘汰落后水泥产能3500万吨

来源: 发布时间:2006年12月12日

      河北省政府近日对加强节能工作作出决定,对推动重点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抓好重点领域节能等都作出明确要求,并决定水泥行业在“十一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3500万吨。

      推动重点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河北省政府提出,要按照“存量调强、增量调优”的方针,改造提升化工、建材、煤炭等高耗能产业,突出抓好钢铁、化工、建材、煤炭、电力等高耗能产业,调整电力产业结构,大力推进大型风电基地和核电建设,积极发展小水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和海洋潮汐发电等可再生能源。

      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河北省将重点淘汰钢铁、化工、建材、电力等高耗能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装备和产品。建材行业淘汰水泥土窑、普通立窑和窑径2.2米及以下机械化立窑生产线,淘汰直径1.8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以及18门以下黏土实心砖窑、移动式混凝土砌块成型设备和非机械化墙板生产线。到2010年,河北要淘汰、改造现有炼铁能力的45%、炼钢能力的25%,水泥行业等量淘汰落后生产能力3500万吨。

      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节能

      重点领域节能主要包括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商贸和民用节能、农村节能等。其中在建筑节能中,河北省政府要求新建民用建筑严格执行节能50%的标准,有条件的市实施节能65%的标准。启动既有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等节能改造工作,每年实施5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工程。推动建筑物与可再生能源一体化进程,推广应用太阳能技术产品、新型墙体材料、节能型环保厨浴设备和照明器具。完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组织编制建筑节能有关标准、技术规程、安装设计图集等。强化新建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对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民用建筑不准开工建设、验收备案和销售使用。加快建筑节能创新步伐,大力推行建筑集成技术、新型建筑体系和成熟节能技术的应用。到“十一五”末,全省新建民用建筑及公共建筑全部达到节能65%的标准,节能建筑比重达到25%,设区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实现建筑节能18%以上。

      在农村节能中,河北省要求加大农村太阳能、地热、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开发力度,增加清洁能源,优化农村能源结构;积极推进节能型墙体材料在农村住宅建设中的应用。到“十一五”末,全省要实现农村节能15%以上。

来源:中国建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