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获悉,由于已偿还相应的债务,天津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被司法冻结的发起人国有法人股40,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7%,于2006年12月22日已经解除冻结。
特此公告。
天津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