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集团荣获第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来源: 来源: 青松集团党群工作部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0日
    近日,第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评选结果揭晓,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榜上有名,全国民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企业仅有六家,全疆企业仅有青松集团获此殊荣。
 
    此次评选是由全国各地和部门推荐,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评审工作有关规定,经专家审核测评并报国家民委批准通过评选出来的。国家民委命名第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共95个,其中示范县(市、区、旗)24个,示范企业6个、示范乡镇13个、示范村11个、示范街道(社区)22个、示范学校14个、其他示范单位5个。
多年来,青松集团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强化“四个认同”,始终把民族团结工作作为促进企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把拉动民族区域经济发展、促进少数民族同志就业、致富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依靠民族团结互助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促进了兵地民族区域经济的融合发展。
 
    据悉,该公司累计向少数民族同志提供就业岗位1000余个,坚持以远低于市场售价的价格,为南疆地区提供抗震安居房工程建设用水泥,解决少数民族农牧居民的住房问题;坚持与周边民族单位开展互助共建,帮助其发展致富;该公司还是柯坪县阿恰乡和五十三团的民族团结定点扶贫企业,每年投入扶贫帮扶、各类抢险救灾和慈善公益资金千万余元。公司先后荣获 “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全国文明单位”、 “全国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全国扶贫开发先进集体”等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