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污染减排是“硬约束”

来源: 发布时间:2007年03月05日

      “到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

      “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约束性指标。开局之年,两项约束性指标层层分解落实,直至县级政府、有关行业和重点企业。

      在去年国内生产总值突破20万亿元,增长10.7%的情况下,降耗指标尽管没有实现预期目标,但全国单位GDP能耗首次下降,比2005年下降1.23%;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增幅分别比2005年回落11.3和4.4个百分点。

      淘汰落后产能1.1亿吨,优化产业结构

      转变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必须严格控制增量,优化存量已经成为各地的共识。

      广东省关闭了2600多家煤炭、化肥、冶炼、水泥、小火电机组等高能耗、高污染的小型企业;压缩冶金、建材、印染、造纸、火电等产能过剩、污染严重产业,使高能耗工业占全省工业的比重降到15.9%,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消息,去年全国工业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煤炭行业关闭小矿井5900多处,淘汰落后产能1.1亿吨;电解铝行业淘汰落后产能120万吨,大多数企业已使用先进的预焙槽技术;新型干法水泥比得超过50%,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左右。

      创新政策“区域限批”,加大监管力度

      2007年1月10日,环保总局首次启动“区域限批”政策来遏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的迅速扩张趋势,以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确保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区域限批”涉及全国22个省市的钢铁、冶金、电力、化工等12个行业,涉及投资1123亿元的82个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项目,涉及河北唐山、山西吕梁、山东莱芜、贵州六盘水四个行政区域省和大唐国际、华能、华电、国电等四大电力集团。这一政策的“厉害之处”就是在这些区域和企业集团的违规项目彻底整改之前,停止审批其境内或所属的除循环经济类项目外的所有项目。

      目前12个严重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被依法永久性关停;其他70个违规项目的绝大多数正在积极整改中。莱钢集团率先完成整改,莱芜市第一个被解除“区域限批”。

      推进清洁生产,循环经济法草案8月将审议

      降低能耗、减少排放的一条有效途径,就是从源头上减少资源消耗和废弃物的产生,并对废弃物进行循环利用,以实现资源效率最大化、废弃物排放和环境污染最小化。

      济南钢铁集团通过一系列技术改造,将余气余热等“吃干榨尽”,与10年前相比,2006年钢产量增长近5倍,吨钢综合能耗却下降44%,吨钢耗水量下降82%。

      天津市每年产生的50多万吨钢渣、240多万吨粉煤灰得到100%的综合利用,堆放了近百年的2400万立方米的碱渣场,被改造成占地33万平方米的紫云公园,成为国内首个利用工业废料建设的环保型公园。

      从宏观层面看,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加大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力度。北京、江苏、山西、江西、内蒙古等省、区、市制定了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项规划,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十一五”的重点任务,提出了循环经济发展目标、原则、重点和政策措施。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化工、建材、轻工七大行业的35家大型企业开始循环经济试点。13个开发区和工业园区,10个地方也被列入首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于今年8月审议循环经济法草案。(顾瑞珍)

来源: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