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加快大气污染防治等法规制定修订

来源: 来源: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8日

    建设生态文明是实现美丽中国愿景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人民追求宜居生活、追寻美好梦想的伟大实践,是中华民族对世界可持续发展事业的重要贡献。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和基本措施。我们要正确认识和研判环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进展与挑战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出台一系列新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发生重要变化,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推进治污减排。2014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同比分别下降2.47%、2.90%、3.40%、6.70%,均超额完成全年2%、2%、2%、5%的目标。“十二五”前四年,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累计下降了10.1%、9.8%、12.9%、8.6%,其中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减排已提前完成五年任务。2011年以来,国家累计投入113亿元支持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全国堆存长达数十年甚至半个世纪的670万吨铬渣处置完毕,80%以上铅蓄电池企业被关闭或停产整治,有效遏制了血铅事件的高发态势。
 
    深化污染防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PM2.5为防治重点,确定10条35项具体措施。建立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新机制,有效保障北京APEC会议等重大活动期间的环境质量。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一些重点湖泊流域水质初步改善;安排专项资金55亿元,支持抚仙湖、千岛湖、洱海等64个水质较好湖泊的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生物多样性和农村环境保护。成立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推动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截至2014年底,全国累计建成各级自然保护区2729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28个。完成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发布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十二五”以来,累计投入255亿元,支持5.9万个村庄开展环境整治,直接受益人口达1.1亿多人。
 
    严格环境准入。全面推进规划环评,完成环渤海等五大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评,促进区域重点产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严格建设项目环评,近些年国家层面拒批358个“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涉及总投资1.1万多亿元。综合运用信贷、保险、税收、证券等政策工具,初步搭建起环境经济政策体系框架。现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达1623项,初步建立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
 
    “十二五”以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但当前的形势依然严峻。可以说,西方发达国家一两百年内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30多年来的快速发展中集中凸显,呈现结构型、压缩型、复合型特点。老的环境问题尚未解决,新的环境问题接踵而至。因此,我国环境面临的压力比世界上其他国家都大,环境资源问题比其他国家都要突出,解决起来也比其他国家都要困难。
 
    思路与举措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应深刻认识、科学把握当前及未来一个时期环境保护的形势和特征,提出行之有效的思路和举措。
 
    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以生态环保职能优化整合和事权合理划分为突破口,建立完善严格的污染防治监管体制、生态保护监管体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制,以及配套的环境影响评价体制、环境执法体制和环境监测预警体制。理顺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形成政府主导、市场激励、社会动员的生态环保治理体系。
 
    从严实施《环境保护法》。以实施新的《环境保护法》为龙头,形成有力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大气、土壤、水污染防治和核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制定修订的步伐。
 
    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在全国开展环保大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全面加强对下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职责履行情况的督查。
 
    组织编制“十三五”规划。扭住改善环境质量这个核心,实施质量和总量双管控。重点开展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分行业深入推进治污减排,系统提升生态保护水平,降低重点领域环境风险。健全立法执法、政府履职尽责、改革环境治理、完善社会共治和强化市场机制五大制度。抓紧编制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安全等专项规划,形成完善的“十三五”环境规划体系。
 
    打好气、水、土“三大战役”。深入实施“大气十条”,以雾霾频发的特大城市和区域为重点,以PM2.5和PM10治理为突破口,实行区域联防联控。全面落实“水十条”,坚持地表与地下、陆上与海洋污染同治理,节水与净水、水质与水量指标共考核,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环境。抓好土壤污染治理,继续推动“土十条”制定实施,抓紧制定土壤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编制实施国家环境功能区划,依法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健全区域生态补偿政策。加强生态评估、严格生态准入、强化生态监管,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促使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恶化趋势尽早得到遏制,主要生态功能区生态尽早得到恢复和改善。开展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以多种国家生态保护地为辅的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强化外来入侵物种和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
 
    推动全民广泛参与。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保证公众知情权。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推动公众参与环境监督,探索建立政府、企业、公众定期沟通、平等对话、协商解决的机制和平台。引导社会组织大力普及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和生态环保知识,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
 
    深化环保国际合作。大力宣传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行动和成效,更加重视和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更加重视和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结合“一带一路”等重大国际合作项目,推进中国环保“走出去”,加强环境保护南南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