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力水泥拟出资一亿元购买银行的理财产品

来源: 来源: 同力水泥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9日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一)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 2015 年8月18 日至2018年8 月18 日期间,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基础上,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每次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在 3 个月之内,理财产品余额控制在 1 亿元以内。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四次会议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需履行审批程序的说明
 
    本次审议的《关于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审议通过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控制在1亿元以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总资产的3.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四次会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充分考虑了风险因素,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且仅限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较短,风险可控。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和《购买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操作、监督流程,有效控制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
 
    五、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所使用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公司已对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授权期间2015 年8月18日至2018年8月18 日,以自有闲置资金在1亿元额度范围内,购买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外,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且能有效执行,为公司投资理财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较低。该事项为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行为。与此同时,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是根据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预估和测算的基础上设定,其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但投资收益的实现仍将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审批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以上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同力水泥本次拟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