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出台19条举措支持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
为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经济工作座谈会精神,23日,海关总署支持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座谈会在乌鲁木齐召开。会上,海关总署公布了《海关总署关于支持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19条举措》。
这19条举措涵盖了当前海关总署各业务领域最新最全面的措施,包括支持多式联运体系建设、促进口岸通道网络建设、强化海关跨境监管合作、支持新疆特殊监管区域建设、推动新疆贸易新业态发展、支持新疆企业“走出去”等方面。这19条举措打破常规,把最好的政策措施优化叠加在了一起,支持力度前所未有。19条举措分别围绕新疆建设“五大中心”,提出促进以乌鲁木齐为中心的国际多式联运物流体系建设、优化以乌鲁木齐为中心的新疆海关特殊区域布局、推动文化保税业务和离境退税试点等三部分。
第二次中央新疆经济工作座谈会后,明确提出要发挥新疆区位优势和向西开放重要窗口作用,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此次出台的19条举措是继《海关总署支持新疆发展和稳定8项措施》和《海关总署支持新疆开放型经济发展若干意见》后,海关支持新疆发展的又一轮重大举措,是对新疆一系列支持措施的再升级。
海关总署表示,这些举措围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提出的战略规划,统筹考虑了新疆铁路、公路、航空运输资源,区位、土地、人力要素以及市场发展潜力和加工配套能力等因素,从各个方面打破常规,集中资源、力量和智慧,把最好的政策措施优化叠加在了一起,既有其他地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的复制、推广,也有“原创型”措施,可以说是精心为新疆“量身定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