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巴州对水泥行业错峰生产进行落实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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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疆巴州散墙办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9日
为进一步落实新疆巴州应对经济下行压力20个方面57条措施,进一步化解水泥产能过剩,减少冬季大气污染,实现水泥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巴州经信会同州环保局、第二师工信委、环保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2016年度水泥行业错峰生产有关要求的通知》(巴经信发〔2015〕195号),要求州域内所有生产水泥熟料的企业必须在2015年11月1日-2016年4月1日全部停窑、停止熟料煅烧。同时组织州域内水泥生产企业传达了自治区关于实行水泥行业错峰生产有关要求及错峰生产的意义。
11月3日,巴州经信委对州域内4家水泥生产企业开展了错峰期间的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州域内4家水泥企业全部按照《关于做好2015-2016年度水泥行业错峰生产有关要求的通知》文件要求,按时停窑,停止熟料煅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