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熟料企业12月15日至明年3月15日停窑

来源: 来源: 数字水泥网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0日

    12月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联合发布了《关于2015-2016年采暖期全区水泥企业全面试行错峰生产的通知》(宁经信原材料发[2015]287号),要求宁夏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从2015年12月15日至2016年3月15日期间试行错峰生产,停止熟料煅烧。文件全文如下:
 
关于2015-2016年采暖期全区水泥企业全面试行错峰生产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各水泥企业:
 
    为缓解水泥产能严重过剩矛盾,促进水泥行业节能降耗,提质增效,同时缓解冬季采暖期水泥窑炉煅烧和采暖锅炉排放叠加造成的大气污染,减轻环境负荷,根据《国务院关于引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在北方采暖地区全面试行水泥错峰生产的 通知》(工信部联原函)[2015]52号)等精神,决定我区在2015-2016年采暖期全面试行水泥错峰生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从2015年12月15日至2016年3月15日期间试行错峰生产,停止熟料煅烧。
 
    二、严格执行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各水泥企业要严格执行新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4915-2013),利用冬季错峰生产加快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术改造,确保达标排放。
 
    三、加强熟料储存管理。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或水泥粉磨站要严格执行《水泥企业产品质量管理规程》和《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有关熟料储存要求,防止熟料露天储存造成质量损失和二次污染。
 
    四、安排好错峰期间企业生产和职工生活。粗佛鞥生产期间,企业要做好水泥窑检修、技术改造、职工培训等工作。
 
    五、发挥好行业协会作用。支持由宁夏水泥协会牵头制定必要的行规行约,协调相关企业加强自律,签订《水泥企业错峰生产自律公约》。自觉执行错峰生产有关约定,以实际行动支持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六、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大力宣传错峰生产对改善大气质量、节能减排、化解水泥行业产能过剩矛盾和提质增效的现实意义、典型经验,增强企业责任感、荣誉感和参与意识,营造有利于开展水泥错峰生产的良好舆论氛围。对不守信违约企业由有关方面进行约谈或曝光。
 
    各市工信局、环保局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做好错峰是停窑、熟料储存、技术改造及运行管理的监督检查,并对违规企业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