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至坪坎公路项目获批 投资超134亿

来源: 来源: 发改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2日

    国家发改委批复了《关于陕西省宝鸡至坪坎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34.64亿元(静态投资122.13亿元),其中,国家安排中央专项建设基金(车购税)34.18亿元(用于主线工程),项目法人安排自有资金12.95亿元,共计47.13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约占总投资的35%,其余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陕西省
 
宝鸡至坪坎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5]3021号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宝鸡至坪坎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陕发改基础〔2015〕1630号)及有关补充材料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络,改善区域交通条件,促进沿线地区资源开发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意建设陕西省宝鸡至坪坎公路。
 
    二、路线起自宝鸡市陈仓区潘家湾村,接建成的银川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陇县(甘陕界)至宝鸡段和在建的连云港至霍尔果斯国家高速公路宝鸡南过境线,穿越秦岭,经岩湾,止于凤县坪坎镇,接在建的银川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坪坎至汉中段,全长约74公里,其中穿越秦岭的特长隧道长约14.6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2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全线在潘家湾、宝鸡南、田坝3处设置互通式立交,预留岩湾1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宝鸡南互通连接线约7公里,实施国道342线太白至凤州段改建工程(即田坝互通连接线)约73公里,均采用二级公路标准。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34.64亿元(静态投资122.13亿元),其中,国家安排中央专项建设基金(车购税)34.18亿元(用于主线工程),项目法人安排自有资金12.95亿元,共计47.13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约占总投资的35%,其余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项目法人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四、在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以秦岭特长隧道路段为重点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深化局部建设方案比选,做好崩塌、滑坡等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路段的排水、防护和处治方案综合设计。
 
    (二)综合考虑区域地形条件、两端接线布设、施工条件、安全风险和全寿命运营成本等,结合秦岭终南山特长隧道设计、施工、管理经验,进一步优化秦岭特长隧道建设方案,做好通风、防灾、救援等专题研究,开展隧道进出口气象观测,合理选择弃土(渣)场。
 
    (三)深化清水河、何家沟等高墩大桥桥位、桥型及桥跨布置方案比选。进一步优化平纵线型,做好长大纵坡、隧道群和积雪冰冻路段的安全设计,提高运营安全。
 
    (四)结合区域公路网及城市规划,优化互通立交及连接线布设方案,做好与相关公路的衔接和工程界面划分。
 
    (五)穿越天台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路段,应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要求,加强施工期间管理,确保风景名胜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五、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自行招标。
 
    六、本项目为政府还贷公路,项目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应严格执行《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七、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法人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把保护生态和环境、节约和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关政策,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