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9水泥企业未能按要求停产错峰被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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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数字水泥网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8日
目前,山东省内水泥企业已启动第二阶段夏季错峰生产工作,但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发布的《关于重申严格执行水泥夏季错峰生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显示,截止9月5日,尚有4市的9家企业未能按要求停产错峰。
名单来源:大众网
以下是通知全文:
关于重申严格执行水泥夏季
错峰生产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水泥企业:
根据省经信委省环保厅鲁经信原【2016】281号文件《关于化解过剩产能,提升大气质量实施水泥夏季错峰生产的通知》要求,我会于2016年6月6日以鲁建材协函字【2016】3号印发了《山东省水泥企业夏季错峰生产自律公约》,并组织省内水泥旋窑企业自愿签约认真履约。目前山东省内水泥企业已启动第二阶段夏季错峰生产工作(自2016年9月1日至9月20日)。截止9月5日,尚有4市的9家企业未能按要求停产错峰。为维护281号文件的严肃性,确保实现水泥夏季错峰生产化解过剩产能、提升大气质量的根本目的,结合当前错峰生产执行情况,我会重申严格执行水泥夏季错峰生产有关问题如下:
一、自9月1日起各生产片区立即行动,相关企业普遍制定了详细的停窑计划,对企业技术改造、职工培训等工作进行了统筹部署,全省夏季错峰生产工作整体进展顺利,开局良好。充分体现了广大水泥企业以行业利益、社会利益为重的大局意识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希望这些企业再接再厉坚持全面完成夏季错峰生产任务。
二、对没有按文件规定时间停窑的企业要求:一是至今仍未停窑的企业要求必须立即停下来;二是对延期停窑的企业要求顺延必须停足20天;三是不允许企业提前恢复生产;四是对执意不停窑的企业一律按违规违约处理,并提报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等有关部门。
三、错峰生产期间,要求省新型干法水泥企业联盟秘书处负责将省内各水泥企业错峰生产执行情况及时以书面材料上报省经信委和环保厅等相关部门,同时抄报我会,以便从快处理停窑过程中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建议由省经信委、省环保厅或责成各市经信委、环保局对辖区内未严格执行第二阶段夏季错峰生产的水泥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以确保执行281号文件的严肃性,力争全面完成2016年度山东水泥行业夏季错峰生产任务。
2016年9月5日
抄报: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