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生产32.5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的课题,国办发34号文件已作了明确的要求,实际上建材联合会也一直在呼吁和推动。在近几年的C12+3峰会上,乔会长等联合会领导也都做过专题讲话,集团的领导也都在集团内部多个场合强调过,应该说我们中材水泥在这个方面的认识还是比较到位的。
一、停止生产32.5复合水泥对遏制水泥产能过剩,实现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停止生产32.5复合水泥有利于消化过剩产能。目前水泥行业产能严重过剩,而32.5水泥却还占据着半壁江山,水泥产能的过剩实际上就是熟料的过剩,比起32.5水泥,42.5及以上等级的水泥对熟料的使用需求更大,同样的熟料可能生产更少但质量更高的42.5水泥,在遏制水泥产能过剩的同时,还提高了水泥质量。水泥质量的提高,带来的就是建筑物质量的提高和使用寿命的延长。
第二,从产业发展的角度来看,停止生产32.5复合水泥是促进产业升级的有效手段。首先,市场对高质量水泥的要求越来越高,32.5复合水泥已显现出力不从心之势;其次,高质量水泥在使用年限、抗压、抗震效果方面的优越性,使其能够使用更长时间,利用率更高,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角度来讲更环保、更节约。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放眼全世界,大多数国家使用的是42.5及以上的高标号水泥,我们与国际接轨更要看到42.5及以上等级的水泥是未来的市场的需求方向,所以我们提早布局更显关键。
第三,停止生产32.5复合水泥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益。虽然目前大部分地区32.5水泥与42.5水泥呈现价格倒挂现象,32.5水泥是我们利润的一个重要来源。但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短期利润的下降对先进的生产线来说是阵痛,对落后产能却是生死攸关,忍住阵痛有利于未来的健康;再者价格的倒挂只是市场在32.5复合水泥占主导下的无奈之举,一旦32.5复合水泥退出生产,高等级水泥将迎来量价齐升。
二、中材水泥已于2015年6月开始全面停止了生产32.5复合水泥,过渡期内生产32.5 R复合水泥来替代
中材水泥2016年1-11月份水泥累计产销量中,32.5 R水泥占比32%,32.5 R品种水泥的熟料平均配比63%。同样是在本年1—11月份,中材水泥累计水泥价格(不含税)32.5 R水泥比42.5水泥要高出超过6元/吨,从市场区域看,除湖南区域外,广东、安徽、陕西区域市场均为价格倒挂情况,而32.5 R水泥制造成本平均低于42.5硅酸盐水泥成本12元/吨,这种成本和价格的市场表现就是:中材水泥总销量不到三分之一的32.5复合水泥贡献了超过二分之一的利润。
这个测算说明,如果全面停止32.5复合系列的水泥生产,这部分的利润损失会很大,相信很多同行的情况也是类似。所以,如果不从国家标准这个层面推动,如果不是整个行业一致行动,这个工作的推动会很难。
三、对于尽快停止生产32.5水泥的意见和建议
既然对于取消32.5复合水泥能够有效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有效提高建筑物质量,有效去产能,而另一方面又面临着企业利益的损失,如何用壮士断腕的勇气来推动这项工作,用牺牲短期利益来换取整个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这里提出一些思路和建议供大家参考。
第一,34号文件,核心是讲了“四个要求”(压减过剩产能、加快转型升级、促进降本增效、完善支持政策),这里面既有企业要做的,也有国家、行业协会要做的,只有双管齐下,内外发力,才能把34号文件落到实处。既然国办34号文件已经明确了要求,那么企业就该积极响应,协会要根据国家34号文件尽快推动配套措施和指导意见的出台。
第二,大企业集团要带头履行社会责任和行业责任。大型水泥企业集团承载着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历史使命,面对产能的严重过剩,面对落后产能和低质量水泥的无序和恶性竞争,面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历史重任,应首先扛起去产能的大旗,而取消32.5复合水泥生产就是去产能的首要手段,对此我们责无旁贷。如果说错峰生产只是去产量,那么停止生产复合32.5等级水泥才是真正的去产能。
第三,我代表中材水泥表态,坚决支持停止生产复合32.5等级水泥的政策和要求,希望标准委尽快推进标准修订,以标准约束行业所有企业的刚性执行。